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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尽退”理念获广泛认可 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上海证券报|202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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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在严格退市监管的大背景下,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审慎评估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新华财经上海10月9日电(记者马婧妤)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也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去年10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实施,对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做出明确安排,着重强调严格退市监管、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意见》发布一年来,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应退尽退”的理念逐步得到充分认可,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新生态逐步构建,A股市场常态化的退市机制正加速形成。权威统计显示,2020年共有31家公司通过各种渠道退出,创历史新高;今年1至7月,已有96家公司因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4家公司退市。

据悉,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做好退市风险公司监管及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深交所将依法履行退市职责,扎紧退市制度篱笆,严格执行退市新规,防范违规保壳之风,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意规避退市行为。

专家提醒,在严格退市监管的大背景下,投资者也应注意投资风险,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审慎评估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退市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意见》作为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纲领,从七大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其中明确提出,要严格退市监管、优化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此后,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于去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新规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退市制度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六个方面,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沪深交易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通过完善并购重组规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手段,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上市、出清式资产置换盘活存量,出清风险。与此同时,证监会与最高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机制。

权威统计显示,2020年,共有31家公司通过各种渠道退出,再创历史新高。其中,16家强制退市,包括6家财务指标退市、9家面值退市(东沣B为首家纯B股面值退市)、1家规范类退市;15家重组退市,包括7家重组上市、7家出清式资产置换、1家吸收合并。同时,有14家公司破产重整,其中13家已进入重整程序。

退市新规发布实施后,2021年1到7月,共有24家公司退市,其中17家强制退市、6家重组退市、1家主动退市。

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沪深交易所去年底发布的退市新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完善了退市指标,优化了退市流程,提高了退市效率,同时严格退市监管、压缩了规避空间。目前,退市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已形成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和主动类退市的退市指标体系,市场预期不断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加速形成。

为保证改革效果,沪深交易所在2020年年报披露监管中,着力强化上市公司信披责任、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确保退市新规严格执行到位。

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沪市上市公司退市新规执行情况良好。截至9月15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共有77家公司,其中41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36家公司触及ST情形。

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沪市共退市13家公司,其中强制退市8家(一元退市3家,财务类退市5家)、主动退市和重组退市5家。

记者从深交所获悉,退市新规发布实施后,深交所依法依规推进退市工作,市场首单非标意见退市、首单面值退市、首单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退市等相继落地,退市逐步实现市场化、常态化,深市年均退市率明显提升,退市新生态正逐步形成。

截至10月8日,深交所风险警示板共有107家公司,其中66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41家公司触及ST情形。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深市共退市10家公司,其中强制退市8家(一元退市3家,财务类退市5家)、重组退市2家。

上交所:严打构造收入规避退市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退市制度不断完善、退市监管不断加强,退市工作已逐步常态化,但市场上仍然存在部分公司,通过贸易业务或者类贸易业务做大营业收入,不恰当地认定经常性损益,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更换审计师、购买审计意见,以实现保壳目的。

据其介绍,为进一步落实退市监管工作,上交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全面加强风险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工作。对于存在规避退市苗头的公司,开展重点审核和严格问询,关注其营业收入情况、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同时,结合下半年日常监管情况,进一步摸排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情况,盯牢重点个案,适时启动会局所协同监管。

其次,完善营收扣除制度,严厉打击构造收入规避退市。上交所将在2020年年报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营业收入扣除规则如何完善,严厉打击个别公司突击构造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

再者,完善审计监管,对违规行为快查快处。在2020年年报监管中,上交所以审计机构为突破口,督促其勤勉尽责,实现了一定的监管效果。后续还将继续完善审计监管手段,对于典型的违规行为快查快处,对中介机构履职行为形成威慑力,为落实退市制度保驾护航。

最后,加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上交所将针对恶意规避退市的重点个案,加大专项现场检查力度,并给出明确的检查意见,切实推动常态化退市工作,确保“退得下、退得稳”。

深交所:严格监管精准打击违规保壳

权威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深市共有67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深交所将依法履行退市职责,扎紧退市制度篱笆,严格执行退市新规,防范违规保壳之风,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意规避退市行为。

据悉,下一步,深交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规则。据介绍,目前深交所正在研究优化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监管要求,便于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营收扣除监管。对营业收入接近1亿元的公司,深交所将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新增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合理、营收应扣未扣等借营收扣除事项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新型保壳手法,视情况采取问询关注、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约谈、上报证监会、提请检查等措施。对应扣未扣事项,将督促公司及时更正并提示风险;对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项的,将充分关注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通过上报线索,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财务造假。

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深交所拟在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年审会计师的责任,要求年审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收入扣除事项问题;将进一步强化年报事后审查,要求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加强培训,帮助上市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加深对退市新规的认识。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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