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发放东北振兴贷款近4000亿元
“十四五”以来,开发银行出台授信评审、利率定价等6方面差异化措施,持续加大对东北振兴支持力度,截至今年4月末,已发放东北振兴贷款近4000亿元。
新华财经北京5月9日电(记者吴丛司)记者9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十四五”以来,开发银行出台授信评审、利率定价等6方面差异化措施,持续加大对东北振兴支持力度,截至今年4月末,已发放东北振兴贷款近4000亿元。
据悉,开发银行重点支持了国家高速公路网、重点高速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锡林郭勒盟新能源基地等能源基础设施,辽西北供水、内蒙古引绰济辽工程等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沈阳新松机器人研发等项目,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长春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伊春森工生态提升暨储备林、松原盐碱地改良等生态和农业领域重点项目;以城镇化建设、沿海经济带发展等为重点,支持提升中心城市承载能力。同时,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向东北地区投放国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233亿元,支持32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日前,该行制定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支持东北全面振兴2023年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战略部署,就全行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开发性金融功能作用,加大对东北地区支持力度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工作要点》提出,开发银行要围绕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目标,聚焦东北“五大安全”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中长期贷款发放占比,推动“十四五”期间东北振兴贷款余额稳定增长。
具体而言,围绕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交通、水利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大连湾老工业地区转型升级。围绕助力维护粮食安全,加大对高标准农田、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等农田领域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与重点企业合作,落实好《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吉林省“千亿斤粮食”工程的若干举措》。围绕助力保障能源安全,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大力支持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内蒙古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等,助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助力维护产业安全,推动石化产业布局优化,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发挥好国家级基金的引导作用,投资支持东北地区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相关领域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围绕助力维护生态安全,支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积极支持辽宁抚顺、阜新等相关地区的避险搬迁安置、基础设施修复、生态治理等工程。持续开展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百县千亿”专项金融服务,积极跟踪支持东北地区生态修复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同时,开发银行将继续配合做好“金融助振兴”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规划研究,持续强化与地方政府合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规划、智库等作用,积极就东北全面振兴建言献策。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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