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正文

华海药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董事长李宏、总经理陈保华、首席财务官张美、董事会秘书祝永华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华财经|2024年04月19日
阅读量:
暂无详文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传播矩阵
支付成功!
支付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