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9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新华财经|2024年04月19日
阅读量: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3号 关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