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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催7千万美元借款未还 泛海控股集团三子公司成被告

新华财经|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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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泛海控股及其母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的存量债券约为188亿元,此前“19泛控01”和“18泛海G1”已经分别违约。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司资产出现冻结,相关股权面临拍卖,因受限资产比例较高,公司获取流动性的难度较高,

新华财经北京9月26日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26日公告称,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9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传票,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泛海控股、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担保”)诉至法院。

公告称,泛海控股国际于2019年4月,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7000万美元,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3年。泛海控股以三笔开立在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的存单共计人民币5亿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民生担保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贷款本金余额为6930万美元。原告认为泛海控股近期发生多项重大不利事件,因此对原告的担保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宣布上述融资提前到期, 要求借款人于2021年9月3日前进行清偿。但借款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偿还。 为此,原告对泛海控股国际、泛海控股、民生担保提起了诉讼。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泛海控股国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930万美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21年6月21日至 2021年8月31日的利息392,186.72美元以及自 2021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判令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8万元。

此外,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第付款义务的,原告有权就被告泛海控股开立在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的三张质押存单项下本息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泛海控股国际继续清偿。原告还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民生担保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新华财经注意到,泛海控股26日在上清所网站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据其公告,该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和两任董秘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情况而被北京证监局处以警示,相关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北京证监局的四封警示函先后提及该公司未及时披露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且在相应《对外担保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与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后续进展。

数据显示,泛海控股及其母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的存量债券约为188亿元,此前“19泛控01”和“18泛海G1”已经分别违约。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司资产出现冻结,相关股权面临拍卖,因受限资产比例较高,公司获取流动性的难度较高,临到期债券的偿还风险较高。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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