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井喷 监管强化合规经营
核心提示:加强银行合规经营成为当前监管的一大重点工作。就此,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段继宁在上述场合指出,合规经营是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前提,合规经营是银行业履行服务义务,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保障。
严厉打击监管套利,促使银行合规经营在当前金融环境下显得更加急迫。一方面是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给居民增加了不少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部分银行的理财业务“也存在异化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变相揽储的工具,脱离业务本质”。银监会业务创新协作部处长苏薪茗昨日在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主办的第七届“银行业合规年会”上表示。
从银行理财产品的存量规模看,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仅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余额就已达3.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275亿元,同比增长45.7%。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为16527款,发行规模预计达到14.63万亿元,在去年全年7.05万亿元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井喷的理财市场,不可避免地出现如苏薪茗所提及的“异化”现象,加强银行合规经营成为当前监管的一大重点工作。就此,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段继宁在上述场合指出,合规经营是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前提,合规经营是银行业履行服务义务,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保障。
近期,银监会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在理财产品销售的透明度、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方式、后续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银行业需要从自身经营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多地思考和处理好合规经营与客户利益的关系,使自身经营发展真正建立在坚实稳固的客户基础之上。
苏薪茗透露,针对今年以来在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人员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曝露出来的问题,监管机构正在考虑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将在适当的时机出台涵盖私人银行客户和机构客户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理财业务仅是银行业经营中的一部分,合规建设有着更多的内涵。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认为,合规建设必须重在推动“实质合规”而非“形式合规”。银行的风险监管的好坏不在于监管者和银行制定和公布了多少新的风险监管和管理的标准,而在于这些标准能否真正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执行;不在于形式上如何满足了风险监管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而在于实质上是否能够真正符合审慎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精神。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银行业合规建设,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大力开展合规理念培育,二是进一步督促银行高层带头合规,三是建立健全相关激励约束机制。
廖岷表示,2011年,上海银行业在落实贷款新规、融资平台清理以及推动中长期贷款合同整改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信贷合规程度有了新的提高。而且,在这些重大工作推进中,银行在合规管理方面受到了一次很及时的教育。
据悉,上半年,上海银行业按照银监会就贷款新规比的要求提前半年达标。截至9月末,上海银行业按贷款新规走款的新发放贷款比例已经达到了95%。此外,目前上海银行业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担保整改率已达76.26%,绝大多数平台企业都有了明确的整改方案。(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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