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核心提示:《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通过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等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
利率市场化试水
《意见》中首次明确,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赋予银行贷款利率自主定价权,可视为利率市场化试水的一种表现。他认为,这将使银行能够真正根据贷款的风险度确定合理的风险溢价,也能让银行更有积极性去支持小微企业。
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步伐
《意见》还强调,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发挥债券市场对微观主体的资金支持作用。加快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为尚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服务。此外,《意见》还提出对达到一定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为解决小微企业抵质押品有限的问题,《意见》特别提出,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鼓励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