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就业创业对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至关重要。银行业要把发放就业创业贷款当作新的利润增长点来抓,大胆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和信贷服务产品,满足就业创业者多方面信贷需求,切实助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实现信贷效益与社会效益良性互动。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并给出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等四方面政策。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注重发挥信贷支持功能,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
中国经济正步入新常态,中央打出就业创业政策重拳,对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至关重要。不过,创业就业需要资金支持,因为大部分就业创业者“囊中羞涩”,缺乏足够创业启动资金,即便他们中部分人有一些资金,也往往捉襟见肘。对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刻领会中央要求,回应民众急切之需,在就业创业信贷方式上转变观念,更加有所作为和创新,给就业创业添足“燃料”。
转变理念对推动政策落实起着关键作用。在落实国务院《意见》上,银行业应切实转变信贷理念,不能借口就业创业贷款量小、管理成本高等困难而拒绝发放贷款。特别是要把发放就业创业贷款当作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重要任务来抓,把它当作新的利润增长点来抓,大胆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和信贷服务产品,满足就业创业者多方面信贷需求,切实带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实现信贷效益与社会效益良性互动。
资金是银行经营灵魂,保证资金正确、合理流向才能推动政策落实。需要各级银行转变信贷资金投向,在支持大型企业与支持就业创业小信贷项目上科学合理分配资金,防止资金过度流向高利润产业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更要防止资金大面积流入股市和楼市。尤其要防止各级银行借口存款增长缓慢、资金紧张等原因,对就业创业贷款拖而不放,或人为地提高贷款门槛而将大量符合贷款条件者拒之门外等现象出现。各级银行应在尽可能范围内,挤出足够资金,满足就业创业等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搞活小微企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国中小微企业经营利润多在5%-10%之间,由于银行过度追求自身利润而忽视社会效益,企业除了贷款利息之外,还要承担名目繁多的银行收费,使企业融资成本升高,微薄利润被侵蚀,出现亏损和“关门跑路”等现象。为此,银行要多为就业创业小微企业着想,除降低贷款利率之外,进一步按银行服务收费新规规范约束中间业务收费行为,做到可收可不收的费用坚决不收,把小微企业资金成本负担降下来,破解融资贵困局。并且,此前央行多次针对小微企业实施定向宽松,各级银行必须将定向降准降息等所释放的资金投放到小微企业身上,使银行信贷资金真正成为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擎。(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