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日前出台《关于引入“政府增信”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引导各级行在与政府合作中引入“政府增信”机制,破解“三农”、小微客户因担保难引发的融资难问题。《意见》要求,2015年底该行辖属每家一级分行至少选择一家县支行开展引入“政府增信”机制的试点。
据了解,“政府增信”是指政府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和财政直补资金担保等方式,为商业银行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含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提供担保或风险补偿进行“增信”的行为。长期以来,担保难一直是制约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引入“政府增信”机制是新时期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金的引导和撬动效能,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
《意见》的出台界定了“政策性担保公司+贷款对象”、“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保险公司+贷款对象”和“财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对象”等四种“政府增信”模式的定义,并分别明确了合作机构选择条件、合作协议约定内容、违约代偿要求和准入审批流程等主要内容。此外,还针对政策性担保公司与一般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区别,设定了差异化的准入要求和保证金比例,适度提高了对政府成立的风险补偿基金的放大倍数;同时,还对“政府增信”模式下的风险分担比例做了规定,要求农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对贷款共同管理、共担风险。
据悉,农业银行将引导各分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政府增信”机制。对于已开展或有意愿开展“政府增信”模式的地方政府,充分运用农业银行品牌优势、资金实力、科技网络、网点渠道,以及农户贷款、惠农卡、“金穗惠农通”电子机具等特色产品优势,助推相关机制顺利启动。充分发挥地方党政部门、村委会、专业合作社以及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合作机构在客户信息获取、组织农民生产经营、贷款资金监管、引导客户按期还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农业银行将与合作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做到“双线作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