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韩婕) 近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给网络平台机构下发通知,要求网络平台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助贷、联合贷模式下,数据要从征信机构处获得。
专家表示,随着助贷市场、助贷模式的变化,对银行机构而言,不仅要求要尽快建立或形成自己能够掌控的场景,获取用户,同时还要求尽快把风控能力在场景中锻炼起来,市场持续发展或要求加强科技在风控方面投入。不过对于部分实力差的小银行,在合规要求下,如何构建与第三方公司合作这种模式也需要重新审视。
个人征信业务必须要持牌经营
近几年,随着大数据征信行业的发展,助贷机构在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推荐服务时,因对个人信息数据的过度收集和滥用,备受诟病。记者调研发现,2019年下半年,多家为助贷机构提供用户信息采集服务的大数据公司被监管、警方等部门严查,要求其暂停业务,其中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信息采集公司利用“爬虫”等技术,过度收集、整合个人信用信息。
尽管多家大数据风控平台人士对此次监管要求表示“太突然了”,但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上,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针对联合贷、助贷等业务的监管不断加码,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而此次按照个人征信业务整改工作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是监管强化个人征信业务必须要持牌经营的重要一步,也是对个人隐私、个人权利的保护。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告诉记者,“此前的联合贷款、助贷模式是两方的合作,虽然互金平台不能把数据直接输出给银行,但他们其实相当于底层数据的提供者,一系列筛选分析后为银行输出风险测评的结果,让银行可借此为依据进行授信或者客户筛选的依据。”曾刚表示,“‘直连’模式是比较高效的,但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数据滥用、信息泄露。数据公司是否有权利用客户的数据生成信用评价?征信是需要持牌机构来做的,‘断直连’的目的之一也是要引入征信机构来保证数据使用的安全性,进行对个人隐私、个人权利的保护。”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也对记者表示,考虑到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的直接信息流动,已涉及征信业务范畴,从央行征信管理局要求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要“断直连”整改要求看,是基于征信监管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目的,同时也规范了征信业务和市场,个人征信业务持牌经营势在必行。
对引流助贷业务影响巨大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监管政策的用意除了在于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监管,个人征信业务要持牌经营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随着我国助贷市场、助贷模式的变化,对银行机构而言,不仅要求要尽快建立或形成自己能够掌控的场景,获取用户,同时还要求尽快把风控能力在场景中锻炼起来。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看来,过去助贷、联合贷业务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操作是,互联网平台掌握场景流量,为银行信贷产品提供获客渠道,一般为了保证合作渠道的客户质量,平台会进行一轮客户初筛,基于平台掌握的消费支付数据、行为数据等作出风险评判,给出特定的信用分等;在一些合作关系中,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连央行征信查询也交由平台进行,对平台输送的客户仅做形式上的最终审核。
也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此前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是直连模式,但这种模式绕开了央行的清算系统,容易成为诈骗、转移赃款、套现获利等犯罪行为的“温床”。金天表示,“断直连”前,银行实际上外包了核心风控环节,数字化能力无法得到真正提升,只会越来越依赖平台。但在“‘断直连’后,鉴于平台作用的弱化,很难再直接把控客户质量,原有的商业模式、特别是收费模式可能面临较大变化,如果潜在收益明显降低,可能进一步降低平台参与助贷、联合贷的意愿,从而改变市场生态。”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则认为,后续若通过征信机构将数据给到金融机构,那也就意味着未来用于授信风控决策的数据不能像以前维度那么多、数据那么丰富;此外,整个助贷业务流程中的贷前、贷后也或被切割开来,另在收费方式和利益分配上,也或面临相应的难点问题。
助贷模式变化或要求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在风控上的应用
在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看来,助贷市场要全面整改,需要分别从平台机构与持牌金融机构两方面入手,督促各方理清各自权责、理顺业务结构,按照个人征信的合规要求开展个人信息的采集与共享。“‘断直连’使得很多流量方不能太直接做信息输出,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在流程上合规、数据传输的链路纳入监管,要求双方不制造大量监管看不见的风险,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对持牌金融机构来说,可以视为一个新的利好机会,持牌金融机构加大在风控方面的科技投入。”苏筱芮说。
考虑“断直连”将使得助贷业务流程中明确增加征信机构这一环节,未来网络平台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因此,在目前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办法的各项监管背景下,孙海波、于百程等专家都建议,在以后助贷服务中,由于网络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服务是大概率的事情,所以可以通过加大科技在风控方面的应用,在为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的同时,加强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信息合作,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直观看,个人征信机构的价值进一步凸显,具有个人征信牌照的网络平台影响会较小。”
对部分实力差的小银行,考虑到此次调整后,可以依然难以凭借自身力量增强数据分析、数据治理、风控能力,此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央行此次的‘断直连’措施对于中小银行,影响可能是致命的,会加速中小银行的分化。”不过该人士建议,可以在合规要求下,继续构建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模式,不过如何构建该模式需要重新审视,认真评估。
不过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看来,由于征信信息只是个人信息中的一部分,且除了信息外,作为渠道的APP等合规问题也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其责任并不能因为履行了征信乃至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就想当然的豁免,因此,征信信息连接征信机构并不意味着信息安全工作的完结。“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作用日益凸显的现今和未来,平台机构要避免短期思维,提升合规内力,方是业务行稳致远的康庄大道”。车宁说。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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