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理发行今年第一、二期地方政府债券
核心提示:财政部公告,经与安徽、福建、新疆、甘肃省(区)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3年第一、二期地方政府债券,合计发行面值422亿元。根据公告,两期债券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17日(节假日顺延)。
新华08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韩洁 徐蕊)财政部14日发布公告,经与安徽、福建、新疆、甘肃省(区)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3年第一、二期地方政府债券,合计发行面值422亿元。
根据公告,两期地方政府债券均已完成招标工作,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公告指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计划发行面值为21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10亿元。其中安徽、福建、新疆、甘肃省(区)额度分别为76亿元、41亿元、47亿元、46亿元。各省(区)额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一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3%,2013年6月17日开始计息,6月17日至19日进行分销,6月2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计划发行面值为212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12亿元。其中安徽、福建、新疆、甘肃省(区)额度分别为76亿元、42亿元、48亿元、46亿元。各省(区)额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二期债券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6%,2013年6月17日开始计息,6月17日至19日进行分销,6月2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根据公告,两期债券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一期于2016年6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二期于2018年6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两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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