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债市统一执法机制近三年 监管层精准填补违法违规漏洞

新华财经北京9月22日电(史可)最新数据显示,国内债券市场存量规模已突破120万亿元,其中,信用债市场规模已达20万亿元,在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而与之相应,债市监管力度亦在不断完善和升级。

证监会上周末通报称,自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152家次,查处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9件,其中涉及交易所债券市场14件,银行间债券市场6件。

2018年底,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宣布建立债市统一执法机制,随着该执法机制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债市监管力度加强并得以厘清欺诈发行、逃废债和正常的生产经营违约之间的边界,从而对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等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监管统一之外,预计未来债市的相关发行制度也有望实现统一。

证监会通报四类债市违规违法行为

据证监会通报,2019年来,债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篡改报表、虚构业务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公司业绩。二是对于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程序不到位。四是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内控失范。

四类违规行为.PNG

(制图:新华财经;资料来源:证监会通报)

从证监会披露的细节来看,针对债市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重点与今年7月份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高度契合,旨在强调打击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债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证监会在通报中同时点名了若干典型违法违规的公司/机构,包括胜通集团、华晨集团、宁夏远高、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富贵鸟、神雾集团。

其中,胜通集团方面,据证监会通报,其通过制作虚假的财务账套、直接修改审计后的合并报表等方式连续五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

华晨集团方面,证监会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累计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未按规定披露提前偿还部分企业欠款及向相关企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9月,华晨集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华晨集团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等,证监会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8万-60万元不等的罚款。

总结来看,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可谓是不少发行人的惯用套路,也是近几年监管部门的打击重点。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相比2019年之前证监会查办的债市违法违规案例还可以发现,除了压实发行人的责任之外,监管之网也扩围到相关中介机构。例如监管举例的五洋债一案中,相关债券持有人除了起诉五洋公司虚假陈述以外,同时要求主承销商德邦证券、中介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案件方面,根据证监会通报,永煤控股存在未如实披露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股权质押等事项;宁夏远高未披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等情况;富贵鸟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神雾集团可交换债资金用途与约定不符。

市场人士认为,监管层由点及面,从杜绝逃废债、到加强对第三方评级的监督、再到对债市信批制度的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细化,使得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全方位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约束和规范要求。

债市统一执法机制得以强化

证监会在通报中还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格局之中,不同品种的债券分别由不同部门发行与监管,由此也产生了差异化管理与监管套利的可能。

不过自2018年开始,跨部门监管合作开始强化。首先,监管部门打通了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的监管壁垒,随后,证监会作为债市统一执法主体的机制得以迅速建立。

2018年9月11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公告,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债券市场统一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同在2018年,央行、证监会、发改委于12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确立了央行、证监会、发改委协同配合做好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的协作机制。

2019年之后,《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司信用类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债券市场统一监管再度迈出关键性步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新华财经表示,证监会作为执法主体对债券市场进行规范主要是为了增加信息透明度,增加证券公司的可信度,提升债券市场投资人的信心,从而在风险初期遏制风险扩散的势头。

“当前债券市场整体风险较低,但是通过制造信息不对称来欺骗投资人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对此,证监会从上市公司信披质量、上市公司债券发行后使用监控和中介机构强化担保责任三个维度推进监管,让债市天朗气清、风清气正。”盘和林称。

信用风险释放与行政监督并行

债市统一执法机制的建立、强化对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等产生震慑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违约现象就此消失。一位业内人士对新华财经表示,监管之剑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厘清了欺诈发行、逃废债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违约之间的边界。预计后续债券市场将呈现市场化的违约出清与“逃废债”等行政监督行为长期并存的局面。

整体来看,国内债市信用风险仍属于可控状态,但违约债券数量仍在逐年攀升。2014年开始,信用债市场出现了第一单违约,当年末非金融类信用债存量已经达到11.7万亿元,违约率仅有0.01%。而据中金固收统计,自2015年-2020年末累计违约率(不含未到期)分别是0.09%、0.29%、0.41%、0.98%、1.64%和2.15%。

分年度来看,2016年产能过剩板块违约增多引发关注,2017年违约短暂下降之后,2018年-2019年便开始加速反弹,直至2020年违约规模升至历史高位,且国企违约规模首超非国企。根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2021年9月22日,年内新增违约债券余额达1279.57亿元,涉及违约债券共计120只。其中在今年上半年,发生违约的信用债达百余只,创半年度历史新高,违约时债券余额共计1156.7亿元,较去年下半年有所回落。机构预计,2021年全年信用债违约率较2020年料将继续攀升。

违约情况.PNG

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认为,稳杠杆基调下,2021年的杠杆率攀升放缓,但债务风险仍处于高位,根据BIS统计,中国非金融部门债务规模仅次于美国。随着信用的边际收缩,2021年1-8月违约企业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增加,考虑到微观主体修复仍有压力及到期压力,信用风险尤其是尾部企业的信用风险仍有释放压力。

而除了监管统一之外,兴业研究认为,后续债市的相关制度建设有望实现统一。若后续出台“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其对于信用债市场的意义不亚于资管新规对于资管市场的意义,或成为公司信用类债券未来发行交易统一监管的“准宪法”。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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