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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接诉即办“秒响应”跑出信访“加速度”

新华财经|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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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招远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目标,强化“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三项举措,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去年,上级交办的初信初访事项合计37起,化解37起,化解率100%。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招远市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强化“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三项举措,在初信初访快捷高效办理上多下功夫,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去年,上级交办初信初访事项合计37起,化解37起,化解率100%。

接诉即办“秒响应”。招远市坚持把有效办理初信初访作为防止矛盾累积上行、避免形成新的信访积案的基础和关键,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方面高点定位,依托市镇两级“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第一窗口”;另一方面重心下移,落实“民情日记”工作办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办理初信初访事项过程中,抢抓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了解群众诉求、第一时间找准问题症结、第一时间讲清政策法规、第一时间确定解决方案、第一时间化解初信初访,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直转快办“不断档”。对上级交办初信初访事项,招远市严格按照“1、3、5、20”工作法要求,第一时间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完善相关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按要求第一时间约见信访人,固定诉求,在做好政策解释的基础上,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从快从速办理,同时严把办案质量关,推进案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双提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努力实现初信初访化解清零。

跟踪督办“回头看”。根据《烟台市关于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招远市建立限时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时限或要求化解的,书面督办相关责任单位,并对初信初访事项化解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化解责任,提高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水平。去年,招远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上报率均达到100%,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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