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信度为基础的个人信用全面刻画初探

《现代管理科学》2017年12月27日13:55分类:信用研究

摘要:文章从当下个人信用评价实践现存的问题出发,基于 WU's 三维信用理论剖析了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在个人信用评价中所起的作用,通过对三个维度内涵与特质的分析,将诚信度作为信用潜力,合规度和践约度作为信用历史,进一步阐述三维之间的联系,以及诚信度在个人信用评价中发挥的作用,提出以诚信度为三维信用评价基础的拓展应用。

一、引言

在信用经济环境下,随着消费信贷的迅速发展,个人征信记录越来越重要,个人信用报告被广泛应用到各类生活场景中,已经逐渐成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当前,信用在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社会治理的提升中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精准的信用刻画对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参考至关重要。

当前个人征信市场的迅速崛起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热切关注,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方法和结果输出等方面展开广泛讨论,实践中产生的信用产品服务的现状与未来预期能否经得起理论和实证的评估,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研究课题。

二、对个人信用评价实践现状的思考

在传统的个人信用评价中,由于个人参与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较为单一,能够获得的个人信用记录较少,因此个人征信的数据采集也多依赖于金融行为记录,以历史数据作为判断基础预测个人信用状况,并将个人信用评价重点应用于借贷领域。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个人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可供选择的金融交易种类繁多,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途径更加便捷多样,征信逐渐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趋势转变。

目前征信市场上,许多机构都根据已有的数据尝试对个人用户进行信用评分,对用户数据的获取和建模方法的突破都在做着努力。大多成果都处于试水阶段,在评价维度、评价方法以及成果应用中尚存在着需要解决的问题。

1.信贷记录不能完全刻画个人信用。

随着信用内涵的丰富与外延的扩大,个人信用已经不仅仅反映的是能否按时足额偿还贷款,能否遵守社会规则、公司规定、商务合同等市场规则都是能够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衡量因素。

从金融行为的角度来看,逾期还款的人必然信用状况不佳,从社会行为的角度来看,拒不还款的“老赖”、不执行保密协议泄露商业机密的人、利用技术优势不正当获利的人、盗取资料倒卖数据的人、制假售假虚假营销的个体等都是信用状况不佳的人。

历史信贷记录能够为个人获得的金融服务种类提供参考,但并不意味着信贷记录能够全面代表个人信用。有些人在金融机构中有信贷历史,且记录良好,这类人可以继续在金融机构中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但不代表在社会环境中同样会有良好的信用表现。

因此,仅考虑信贷记录的信用刻画是不够全面的,必须要通过其他数据和行为来对个人进行综合全面的信用刻画。

2.没有信用历史的人难以取得信任。

随着信用应用场景的增多以及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对个人信用状况的评估不再局限于传统金融的资金延迟偿还行为,信用评价选取的要素范围也越来越广。

评价维度的增加提高了对信用数据质量的要求,如何获取个人信用数据就成为了许多评价机构的核心问题。

当前,许多评价方通过引导用户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线上任务、对接其他数据源等方式获取数据,间接地将信用结果与用户活跃程度关联起来。对于那些参与度不强或者信用行为较少的用户而言,不甚理想的信用评价结果难以为他们带来良好的信用服务体验,特别是在一个全新的信用场景下,没有信用历史的人很难取得信任。

信用评价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以信用记录作为参考实现对个人信用倾向的判断,然而越来越广泛的信用数据采集范围对行为数据的积累越来越依赖,对评分画像越来越注重,弱化了对个人诚信素质的评估。那么若在没有信用行为历史的场景下,如何去判断个人诚信价值取向就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3.评价方法缺少信用理论支撑。

个人征信市场上的评价机构多以自己业务场景产生的数据以及合作方积累的数据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评价模型,再经过不断的调整和测试投入使用。

模型的构建需要大量的样本作为分析支撑,因此现阶段的许多评价方法对指标的选择范围、数据的量级和质量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各个评价机构采用的基础数据和依靠的业务逻辑不同,由此构建的方法和得出的结果也有所差异。为了提升模型的效果,需要经过大量的数据测试和参数调整,使得在变量与信用评价的可解释度方面有所减弱。且数据驱动下的方法鲜有以信用为核心的理论做支撑,往往过于强调了模型效果而淡化了逻辑论证。

因此,当前的各种信用评价多处于试水阶段,评价方法尚不成熟,没有得到实践和理论上的普遍认证。

4.评价结果的交叉应用缺少验证。

一般而言,信用评价结果在应用上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作用于评价机构本身的业务场景当中;二是提供给其他业务场景应用。

对于应用在自身场景来说,信用评价结果较为有效,因为训练数据是基于用户在该场景中产生的信用和行为信息,模型的有效性验证也是在该场景中完成的,将评价结果应用于自身场景可以对业务拓展提供服务,并且还可以将新产生的数据反馈到评价模型中,使信用评价结果得到优化。

对于其他业务场景中的应用,评价结果就需要谨慎使用了。

首先,评价结果是在封闭场景下产生的,跨场景应用时需要考虑用户信用信息和行为表现的差异性和适用性,不同场景中环境规则和失信成本的不同,用户可能会采取不同的行为表现,这样模型效果在新场景中就难以得到验证。

其次,个人信用评价的结果主要是提示和控制信用风险的,而某些场景将信用分析出的用户画像应用于市场营销,或者将评价结果作为差别对待的参照,信用数据的盲目扩容和使用不当就偏离了信用本质。

因此,在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需要注意多场景中信用信息交叉使用的逻辑论证。

三、对三维框架下个人信用评价及应用的思考

WU's三维信用论是以信用为核心进行的理论研究,将道德精神层面、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中的信用紧密结合,对人们常用但是认识较为模糊的概念和理念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与机理描述。不仅从理论层面上对信用评价做出了综合的解释和判断,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紧密结合的特点也使得该理论在应用中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1.三维信用理论能够全面刻画个人信用。

WU's三维信用理论认为,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是社会与经济领域的综合,包括诚信资本、合规资本和践约资本三部分内容,具体从个人综合信用而言:

(1)诚信度是个人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的基础资本,表现为个人的基本诚信素质,涉及道德文化理念、精神素养、意愿、能力及行为,体现的是个人的信用价值取向;

(2)合规度是个人获得管理者信任的社会资本,表现为个人在社会活动中遵守社会行政管理规定、行业规则、民间惯例、内部管理规定的意愿、能力与行为结果,主要反映个人的信用责任;

(3)践约度是个人获得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表现为个人在信用交易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的能力,主要反映个人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

由三维信用理论的构成来看,囊括了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信用信息,为全面刻画个人信用提供了一个理论解决方案。

在实践中发现,信贷记录不一定能够完全刻画个人信用,这是由于没有考虑到信用主体在社会行为和自身信用素质方面的情况,而三维框架中将社会行为和信用素质都考虑在内,可以避免刻画不完整的问题;没有信用历史的人难以取得信任,这是由于信用主体的信贷记录或社会行为记录较少,没有办法预估信用水平,三维框架中考虑到了诚信度要素,因此可以为信用主体提供一个初始的信用预估。

2.三维信用有助于明确场景应用边界。

由三维信用理论可知,诚信度的内涵是信用主体的素质和修养,其度量的多为反映信用素质、信用意愿的属性特征。由于诚信度是反映信用主体素质和意愿的,偏向心理活动的特点使其信用边界没有被明确限定,是可以较为广泛应用的维度。

合规度的内涵是行为主体在参与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守所处环境下的制度和约束,这意味着合规维度的信用记录都是有边界的,信用信息必须在特定范围内才能具备反映主体获得信任资本的功能,而这个边界是由明确的“规”划分出来的。

同样的主体行为在不同的合规尺度下可能表达的信用意义不同,例如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主体行为是合规行为,但是在较为严苛的环境下可能成为不合规行为,即沉淀为不良信用记录。因此,合规维度的应用是通过明确的边界设置形成特定范围的。

与合规度相似,践约度有意义的记录也是在明确的“约”划定范围内的。只有在已知的特定契约关系中,主体行为才能成为个人履约意识、履约习惯和履约能力的可靠判断依据。

由上述分析可知,诚信度没有较为明确的应用边界,而合规度和践约度都是有明确边界的。

在信用信息的使用中,首先需要明确该信用信息的维度归属,然后再结合信用场景,判断信用信息的应用方法和范围。

应用边界的明确并不意味着不能够"跨界",因为通过合规度和践约度明确的范围并不一定是完全独立的,大概率会出现从属关系、相交关系或者是重合的,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可以借由合规度和践约度明确的边界来分析使用。因此,对三维边界的解析有助于在实践中明确场景的使用边界和拓展应用。

3.三个维度作用不同可进行灵活调整。

从WU's三维信用理论出发,个人信用的评价主要考虑个人能够从三个维度中获得多少信任的资本。

诚信度反映了一个人的信用素质,其基础能力和行为习惯构筑了信用水平的基础;合规度反映的是个人是否遵守所处环境下的约束,这决定了个人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践约度反映的是个人是否履行对手方的约定,这是当下个人信用水平的最直观体现。

传统个人信用评价以借贷数据为重要参考,即践约度能够获得的信任资本在三维评价中占据大部分比重。然而现代信用评价中,个人在获得信任资本的方式越来越多,能够纳入到个人信用评价的信用信息也随之增加,诚信度和合规度占据的比重得到提高,三维信用评价会更加综合全面。

三个维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综合刻画个人信用时彼此承担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各有不同,能够根据应用场景和诉求的不同,较为灵活地调整三个维度的重要程度和作用机制。

四、以诚信度为基础的三维拓展应用展望

信用潜力由于其反映的是诚信素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用主体在不同场景中的行为决策,信用主体的行为表现进而会被记录为信用历史。诚信素质与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学术界广泛认可(Zettler,2015;Lee,2008),诚信素质较弱的人想通过欺骗、窃取、或者伪装成喜欢来获得经济利益(Ashton,2007)。Hershfield(2012)用了Gneezy(2005)的游戏视角发现诚信素质较弱的人更可能以牺牲其他人为代价来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做出不诚信的举动。因此,当信用主体为个人时,主观道德价值高低与信用决策就对信用表现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信用道德较高的人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选择守信行为的概率要大于信用道德较低的人,即说明了诚信素质的高低对个人信用表现具有一定影响。

1.诚信度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在现代信用评价体系下,信用主体获得信任资本的方式增加,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的度量要素和数据获得量增大,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数据都能在信用评价中得到正确应用。在纷繁复杂的大数据征信环境中,更要做出对信用信息的有效筛选,明确信用评价所在边界,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领域。

合规度和践约度是信用主体在客观条件下的行为表现,而诚信度是信用主体主观意识表达出来的价值取向,其内涵是诚信素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场景、行为反映出来,既不受规章制度的限定、也不受契约关系的限定。

诚信素质的度量要素可以独立产生,也可以通过合规和践约维度中的行为表现间接产生,这体现了诚信度信用信息来源的广阔性,也就意味着其应用范围更广。不同场景下的合规和践约维度信用信息应当运用在特定场景的信用评价模型中,但是同样的诚信维度信用信息可以运用在不同场景的模型中。

三个维度有不同的信用效力产生区间,区间决定了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诚信度由于其信用效力产生空间大于且囊括了另外两个维度,因此诚信度的评价应用不受范围限制。

2.诚信度反映的属性更具稳定性。

诚信维度下的度量要素刻画的是信用主体的信用特征,反映的是个人属性,信用主体的属性一般不会随着时间、地点、场景的转变发生改变,因此在进行信用评价中,诚信维度的信用信息具有稳定性、普遍适用性的特点。

例如住房要素和工作要素都是信用主体短期内难以改变的信用特征,并能在较强程度上判断个人信用能力,体现了诚信度更具稳定性的特点。

合规度和践约度的考量对象是行为主体发生的信用表现和信用事件,这些信息更具有信用记录属性,与诚信度的信用特征属性相比,累积意义强于稳定意义。在同一场景中,信用主体可能根据自身情况、投入的成本、获得的收益不断调整自己的信用表现,随着不断积累的信用记录,对主体信用水平的判断可能会发生改变。

例如合规维度中职业表现要素,与诚信维度下工作要素相对应,职业表现考察的是个人在所处行业和企业的表现情况,是否有违反行业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信息,职业表现可作为信用信息考察一个人的信用责任。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职业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工作年限越长越能有效反映信用责任。

因此,合规度和践约度在对个人信用水平判断时更关注要素信息的数量,而诚信度更关注要素信息的有无,只要能够获得该要素的信用信息,诚信度就可以利用其性质稳定的特点对评价结果提供有力支撑。

3.诚信度可作为践约度和合规度的基础判断。

合规度和践约度的记录范围是有明确“规章制度”和“契约关系”边界的,且信用信息积累意义要强于稳定意义,当需要在一个全新的场景下进行信用评价时,已有的合规度和践约度信用记录能够提供的预测作用不及在其效力产生区间中的作用大。此时,更具有应用广泛性和属性稳定性的诚信度就成为了对个人信用水平的基础判断。

因此,在已有合规度和践约度信用记录的场景中,个人的信用水平需要综合信用三维度来进行评价,但若在一个尚未积累信用记录的全新场景中,个人信用水平则主要取决于诚信度、辅以其他场景中的信用记录加以判断。有了对个人诚信素质、信用特征的掌握,就可以推测个人在合规维度和践约维度中的信用决策和可能的信用表现,诚信度不仅能够在陌生场景中成为个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也可以成为对合规度和践约度判断的基础指标。

五、结语

三维信用理论中的三个维度彼此独立又互相影响,三者共同作用于个人信用评价。全面的个人信用刻画需要明确哪些因素会影响信用水平,哪些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或参考性作用。

信用刻画的结果不仅是应用于金融借贷领域中的,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信用经济的发展,信用刻画会逐渐应用于社会治理、商务活动等其他非金融细分领域,因此我们不仅要通过三维度综合考查个人信用水平,更要合理应用三维度发挥的作用,以诚信度作为信用素质衡量基础,以合规度和践约度作为信用历史为信用评价的修订调整和应用场景提供参考,剖析影响信用水平的关键因素和作用机制,为个人信用评价提供理论支撑,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模型,更好地为个人信用管理市场服务。

本文摘自《现代管理科学》2017年12期。

作者简介:吴晶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银旭,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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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