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列十类严重失信行为 侮辱环卫工将登黑名单

齐鲁晚报2018年01月29日09:28分类:地方动态

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非法倾倒废弃物、破坏古树名木,这些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将被列入诚信档案,“享受”多部门联合惩戒。青岛日前出台新政,列出十类严重失信行为,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的信用监管。

1月26日,就日前发布的《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意见》将城市管理中多发、疑难、久拖不决、难以根治、市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纳入社会信用共享体系,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分为两个等级。一般失信行为分11类,28项,主要包括:对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违法占路经营、跨门经营或露天烧烤经营,私搭乱建、乱贴乱涂、毁绿种地,私设地桩地锁,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侵占物业公用部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分10类,14项,主要包括:暴力阻碍查处违法建(构)筑物、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非法倾倒废弃物、破坏古树名木等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

《意见》规定,失信行为对外公布前应当在失信认定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信用信息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失信认定部门书面陈述、申辩,查证属实的,根据认定事实予以变更。

《意见》涉及26个联合惩戒部门和单位,开展多部门的联动,实现对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失信行为的常态化的监管。

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各区(市)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通过发函、约谈等方式予以提醒。对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分为四类,包括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依法限制或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严重失信记录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执法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其相关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担任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等措施;以及供纳税信用管理时作为审慎性参考;以及供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时作为审慎性参考等措施。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