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加快推进信用建设 企业严重失信将"差别对待"

株洲日报2018年02月06日10:00分类:地方动态

严重失信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大力推进“信用株洲”建设。

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涉及方方面面。

目前,株洲市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已经构建了行业信用平台,但全市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实施意见明确,株洲市要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覆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公开与查询服务。目前,该平台已纳入“智慧株洲”“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进入招标阶段。

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纳入“信用株洲”网站公示,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株洲市发改委财贸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平台上将会公示相关的涉企信息,同时还会公示司法部门的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都可以查询得到”。

株洲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好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将得到应用,比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上述负责人介绍,信用信息应用将覆盖全部行政管理事项,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企业上“黑名单”将受到差别对待

讲诚信,有实惠。如对于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优先享受行政许可审批的“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也会优先考虑对诚信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也会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对于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将被联合惩戒。如要加强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披露,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等信息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等。同时,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将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还要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推进信用建设,还要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红名单”是守信典型,“黑名单”是失信典型。上述负责人表示,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法人代表在税收稽查评估、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企业债券发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等方面实行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质评定、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都将“差别对待”。(廖喜张 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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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