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印发《2018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连云港市政府官网2018年05月22日15:55分类:地方动态

2018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级信用城市为契机,注重以信用管理制度、联动奖惩机制、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应用等规章制度先行,更加突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自律导向,以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为主线,以大数据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使社会信用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充分发挥基础作用、支撑作用和推动作用,为开创“强富美高”连云港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开展政务评级。制定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认真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信用连云港”网站以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在我市启动政务评级工作,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信用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二)贯彻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出台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的相关文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共同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无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做好环保、物价、住房、交通、税务、食品药品、旅游、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诚信建设,优化行业信用管理系统,抓好民生安全保障。推进“信用+”文明交通、“信用+”环境保护模式扩展应用,逐步在生产流通、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旅游、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方面有效推广,鼓励57个成员单位出台相关行业信用制度。

二、推进完善社会信用库,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

(四)推进市级社会信用数据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研究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实施步骤,以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为依托,通过建立以社会法人基础信息库和自然人基础数据库为基础,与全市所有县区和46个市级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成连云港市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

(五)深入实施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提升工程。一是编制发布市级部门和县区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18版),全面梳理更新市级部门和县区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持续提升社会法人库和自然人库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质量和数量,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季度分析通报,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效率。二是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人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享建设,探索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金融部门信用数据库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约束作用。三是加快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自动对接,着力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的效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计、环保、食药监、公安、招标管理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对接。

三、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信用奖惩功能

(六)扩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范围。拓展信用信息核查应用范围,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探索建立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核查报告制度,推动市场主体实施事前信用承诺。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使用信用审查报告和第三方信用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开拓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市场,建立健全失信联动惩戒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七)开发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线上系统化平台,通过红黑名单比对、奖惩措施自动分解、行政监管实时反馈、奖惩报告实时下载、信用联合奖惩监测等功能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红黑名单互认、行业协同监管等需求,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作用,推动部门间形成联动机制。推动市环保局完成年度企业环评工作,并将企业环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动部门环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物价部门按规定执行差别化水电价政策,推动银监、人行等部门执行绿色信贷共享协议,将黑名单企业信息在全市有关部门间共享。定期对国家发改委下发我市的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进行核实,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向国家信用监测平台反馈惩戒情况。

(八)启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分”开发应用。制定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发个人诚信“信用分”系统,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修复机制。联合多部门建立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在教育、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等领域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启动基于公共信用信息的“放管服”改革应用系统建设,与政务“一张网”进行对接,将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于支撑行政审批、评先评优、项目申报、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行政管理全过程,实现自主查询、自动响应反馈,建立联合奖惩的触发和响应机制,实现失信主体的信息和奖惩措施的提示窗口化,工作统计监测自动化,进一步彰显失信惩戒的威慑力,加强信用信息联动共享应用。

(十)加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一方面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以事前信息申报和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全流程信用管理机制,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营造诚信、规范、高效、健康的社会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建立涉审中介机构信息的联动共享机制,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成我市涉审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涉审中介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入库,市信用办做好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库及查询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强化信用数据的融合应用,与市政务办中介机构超市加强数据的共享应用。

(十一)鼓励失信主体应用信用修复。鼓励和引导修复失信行为,开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诚信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信用管理系列政策,并介绍信用修复的方法和路径。做好培训方案制定、企业发动、引导修复等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四、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深度

(十二)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市级层面积极启动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市经信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和市金融办成立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信用办),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开展申报,力争经过三年的组织实施,迎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验收,实现创建达标。鼓励有条件县(区)申报创建省级信用示范县区,做好业务指导和对上争取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基层信用建设创建。推动县(区)信用试点地区开展诚信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家庭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建设、个个珍惜信用、共同维护诚信社会氛围。

(十四)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和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做好贯标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引导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做好贯标辅导和业务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贯标企业和示范企业验收工作,并及时发布通过贯标企业名单和市级示范企业名单。择优推荐企业申报创建信用管理省级示范,打造典型示范,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强化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全面落实省信用办《“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全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做好示范复核动员、辅导培训,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协同辅导企业的信用管理战略制定、组织架构完善、人才培养等方面业务工作,深化示范创建成效,组织专家对照标准开展针对2013年度示范企业复核评估,并对未达标企业实行退出机制,督促信用示范企业保持良好的信用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注重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十五)联合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结合“3·15”“6·14”等重要时间节点,市经信委、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消保委等单位联合开展广场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普及信用知识。市经信委、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开展诚信经营“十百千”示范创建、“放心粮油销售点”等评选活动,打造诚信典型,强化诚信宣传,多角度营造诚信社会文化氛围。

(十六)开展诚信主题评选活动。启动诚信市民、诚信企业、诚信乡镇等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评选工作。举办诚信主题活动,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信用连云港网”“信用连云港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加强宣传诚信典范,扩大诚信主题评选活动影响力。

(十七)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公布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区、各部门上报诚信典型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对企业信用贯标示范企业、税务A级纳税人、环保绿色环评企业等诚信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发挥示范引领的标杆作用,对失信惩戒典型案例进行网上曝光,起到震慑作用。

(十八)加强部门和县区信用宣传。发挥好各级信用网站、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作用,及时上报信用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连云港日报社、市广电台等部门和单位开设信用专版,挖掘信用正面信息,并积极转载发布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15个主流媒体网站。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宣传报道的对接,增强信息发布权威性和及时性。

六、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激发信用体系建设活力

(十九)明确目标考评办法。根据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双公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等工作要求,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调整优化2018年各县区、各部门考评细则。

(二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省级信用城市创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连云港市信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二十一)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公共信用数据报送和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季通报、半年督查和年底考核制度,推广各县区和部门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推进不力、报送不规范不及时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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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