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煤矿处置领域引入失信惩戒机制

新华信用2018年10月15日09:03分类:地方动态

新华信用哈尔滨10月13日电(分析师 崔傅成),为保证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黑龙江省目前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列入关闭台账未按期关闭煤矿处置与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强化失信惩戒,对列入关闭台账未按期关闭煤矿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措施》规定,对签订协议或作出关闭承诺的未按期关闭矿井所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发改、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林业、税务、工商、安监、煤管、煤监、银监、金融、铁路、民航等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履行联合惩戒措施。

《措施》规定,由各有关市(地)政府(行署)将未按期关闭矿井及所在企业名单报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地)报送的名单核实确认后,形成《未按期关闭煤矿企业失信黑名单》提供给黑龙江省诚信办,由黑龙江省诚信办将《未按期关闭煤矿企业失信黑名单》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有关部门并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对其中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曝光。

以下为《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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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