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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完善仓单管理办法和交割细则推动期现衔接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10月29日19:19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大连商品交易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规则修改,反映了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的现实需求,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市场纠纷,提高交易所服务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新华08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王胜先)10月2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规则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第四十四条中将豆油标准仓单注销截止日期调整为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的规定于2014年开始施行。2013年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当于2013年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注销;2014年第一个工作日至2014年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当于2014年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注销。其他规则修正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本次规则修正案内容共涉及三项规则七处条文的修改:

在两个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上,一是将豆油标准仓单注销月份更改为3月份,降低了潜在交割风险的同时便于会员、客户记忆和操作。二是规定厂库交割货物质量异议期,以明确各品种厂库交割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三是延长厂库交割棕榈油样品留存时间,将棕榈油厂库交割样品留存时间由10天延长为15天,以完全覆盖5个工作日的质量争议期。四是删除LLDPE、PVC进口产品检验推荐品牌资格的规定。鉴于国家取消对LLDPE、PVC的强制法检,而由境外生产厂家出具质量承诺存在一定困难,为保证进口交割货物符合期货质量标准,降低交割风险,此次规则修改中删除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仓单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对进口LLDPE、PVC产品一律实行入库检验。

在交割细则的修改上,一是为适应现货生产实际情况、保障正常的交割秩序,调整LLDPE、PVC交割品包装的规定,将LLDPE每袋净重“25kg”的规定调整为“25±0.2 Kg”。二是扩大LLDPE有关包装规定的适用范围,将“原包装”修改为“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规则表述,以“不计溢短”代替“无溢短”的表述。

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规则修改,反映了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的现实需求,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市场纠纷,提高交易所服务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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