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交易所 > 大商所取消8个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条款

大商所取消8个品种合约交易手续费条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0月04日12:36分类:交易所

核心提示:为统一各品种合约条款,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对相关品种合约条款进行修改,取消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等8个品种合约中的交易手续费条款,但这8个品种现行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和标准不变。

新华社记者闫平

大连(CNFIN.COM / XINHUA08.COM)--为统一各品种合约条款,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对相关品种合约条款进行修改,取消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等8个品种合约中的交易手续费条款,但这8个品种现行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和标准不变。

据了解,此次修改前,大商所期货品种合约文本关于手续费的规定不统一。焦炭期货上市前的8个品种合约规定了交易手续费的上限,2011年,在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大商所焦炭期货上市后的8个品种取消了合约中的手续费条款,改由交易所以通知方式发布。为统一各品种合约条款,此次拟对前述8个期货品种合约条款进行修改,删除合约中关于手续费的相关规定,与其他品种保持一致。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目前上市交易商品期货品种中,郑州商品交易所品种的合约表中均没有交易手续费条款,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镍、锡、黄金、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等10个期货品种的合约也取消了交易手续费条款。

大商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易所提醒投资者,此次修改仅是将交易手续费条款从合约表中删除,相关品种手续费仍按照现行收取方式和标准执行,具体手续费收取方式和标准仍以交易所已发布的通知为准。(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