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既是当下老百姓的愿望,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国策。在倡导绿色发展的今天,通过绿色金融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的产业,将对美丽中国建设发挥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甘肃省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的现状、思路和对策,新华网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姜再勇。
新华网: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级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将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下一个“风口”。绿色金融是一个新兴概念,您能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什么是绿色金融吗?
姜再勇:好的。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意识的提升,发展绿色金融、以此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通俗地讲绿色金融泛指一切为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金融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上,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新华网:当前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面临许多挑战,比如绿色上市企业数量少、绿色金融项目少,尚未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等。您觉得应当如何去完善全省的绿色金融体系,有什么建议?
姜再勇:目前,甘肃省绿色金融体量较小,发展也相对滞后,但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
甘肃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是我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十三五”时期,要落实甘肃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大环境、清洁能源大基地、生态安全大屏障等任务。业界估计,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全省在推进绿色制造、工业转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必然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撑。
绿色金融要支撑甘肃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完善适合省情的绿色金融体系。
比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金融创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推进特色绿色险种、建立和完善全省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和密切关注全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培养相关专门人才,积极融入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开发和运用,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新华网:这样看来,甘肃省发展绿色金融虽然起步晚,但发展潜力大,发展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有哪些助推作用,建议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引导?
姜再勇:发展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有几方面的助推作用。
一是打造新的增长极,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甘肃省发展绿色产业的潜力大后劲足,对绿色金融需求数量大期限长。未来应当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层面,下决心打造国家绿色金融示范省,利用后发优势,延长产业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发展绿色金融可以引导金融资源和其他类型的资源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领域逐步退出,进而促进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同时能够促进甘肃省传统优势产业的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推动产品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高供给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助推甘肃省环保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一方面,环保产业盈利能力相对较弱,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规模经济,绿色金融支持可以降低环保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其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环保技术的进步能够带动甘肃省工业部门走上绿色发展之路,这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激励措施方面:对于金融管理部门而言,一是在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下,组织开展绿色信贷导向效果评估。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内银行采纳“赤道原则”,成为“赤道银行”。对于财政部门而言,一是建立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采取贴息、奖补、PPP模式等办法来降低绿色企业、项目融资成本。二是健全财政奖补配套措施,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项目及承贷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或奖励;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风险缓释基金,发挥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与绿色产业领域。
约束措施方面:一是推动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和绿色诚信体系的建设。推动省内上市企业主动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增加企业绿色生产的主动性;打通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壁垒,将环保部门“一考双评”信息内容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高企业环境信息利用和约束水平。二是建立绿色诚信黑名单的惩罚机制。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的企业纳入绿色诚信黑名单中,制定严格的惩罚细则,增加环保违法违规的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成本。
新华网:甘肃省将如何利用系统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发展?
姜再勇:目前甘肃省绿色金融体系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应当加快甘肃省绿色金融体系的完善进程,建立系统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
一是明确政策导向,由省金融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甘肃省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
二是由省发改委、工信委等牵头,整合分布在其他相关部门内的绿色项目、PPP项目信息,结合产业政策,出台绿色投资项目目录指引,为绿色金融提供明确方向和目标。
三是强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相关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其发展战略中,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部门分析和评估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开发创新针对性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全面审查绿色项目,使绿色金融产品的覆盖范围更广。(专访人:甄馥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