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日前,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积极推进绿色信贷试点工作。《细则》要求,扬州市金融行业从六大方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信贷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拓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绿色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建立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
《细则》明确,扬州市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定向精准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对环评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绿色信贷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创新,重点发展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等。
《细则》提出,扬州市将大力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环保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此外,将以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和污染高危企业环境责任保险为重点,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加强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完善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细则》提出,鼓励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同股同权的绿色产业基金,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环境保护部门向人行动态反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人行及时向银行通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为银行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目前市人行已协调高邮市环保局、高邮农商行等部门推进绿色信贷试点工作。高邮农商行针对环评优秀的企业推出两款绿色信贷产品:排污收益权质押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总计为当地环保企业提供授信约8000万元,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