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钱立华、方琦、鲁政委
十八大以来,我国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2019年全国两会再次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在我国绿色发展进程中,绿色金融成为了最重要的推动力之一,自2016年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绿色金融获得了巨大的突破,绿色金融制度创新加快、体系建设也稳步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以及碳交易等市场规模均名列全球前列。
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开始由注重规模增长向各细分领域的深入化、专业化、高质量化发展转型。展望2019年下半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我们认为将在六大趋势值得关注:
(1)绿色金融标准逐渐“统一化”
构建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是中国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方面,而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成为了绿色金融下一阶段的核心任务之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的组织架构已经基本建立,在人民银行的牵头组织下,六个工作小组将制定和推进中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目标就是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在具体的绿色金融标准领域,《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发布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目前关于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最全面最详细的指引,将促进我国绿色金融标准更加科学、统一;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等标准依据参考这一绿色通用基础标准展开更新和修订,绿色信托标准建设的相关研究工作也已启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地方层面,5省8地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不断出台了符合区域发展情况的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绿色企业的认证标准、绿色项目库的项目标准、绿色银行评价标准等相关工作在各试验区积极开展,区域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将日益完善。
(2)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走向“实质化”
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下,绿色金融政策与制度创新加快,政策也从“导向性”越来越走向“实质化”。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个大陆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其中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激励约束政策日渐完善,除了将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纳入MPA考核以及货币操作合格担保品的范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针对试验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出台多项鼓励政策,最重要的突破即为募集资金用途的扩大,募集资金可投资于试验区绿色发展基金,以及可不对应到具体绿色项目。
地方不断出台实质性激励政策,从“鼓励”转变为“实质性激励”,包括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提供贴息、发行补助、担保补贴等降低绿色金融成本政策,提供损失分担、设立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担政策,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税收减免,以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绿色产业基金直接投资绿色产业的投资政策等。
更多实质性激励政策未来可期,如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的市场呼声越来越高,绿色债权优先受偿起步研究,绿色产业发展基金需要政策突破等。
(3)金融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逐渐“主流化”
金融机构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日益加大,银行面临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日益显现,环境公益诉讼风险和由于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不到位产生的监管风险提升;银行所承担环境责任逐渐提升到了法律层面,贷款人环境法律的责任问题相关研究工作已经启动;部分行业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显著加大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将造成冲击。
环境与社会等信息披露要求日益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按照“三步走”逐渐强制实行;绿色金融债券的信息披露标准较明确,其他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还有待完善和加强,但整体仍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建立统一的披露体系;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启动3年试点。
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将成为主流,绿色金融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愈加受到银行重视,全球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UNEP FI 牵头的负责任银行原则即将正式发布;投资机构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也日益重视,加入负责任投资原则的机构显著增加,“绿色投资指引”将引导投资机构关注ESG风险,并通过自评价的方法引导投资机构将ESG因素逐渐纳入投资过程和评价体系之。
(4)绿色指数发展趋于“多元化”
绿色指数能够反映出绿色金融市场整体以及各个局部的发展态势,提高国际可比性,有助于明确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为政府和监管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指数的建立也为更丰富的产品开发提供了基础。因此,探索和构建绿色金融指数及指数体系,是衔接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关键环节。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指数在近些年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已发布了数十只绿色股票指数,包括ESG、可持续发展等各类综合绩效类绿色股票指数,也包括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主题类股票指数,同时,绿色债券指数也开始出现。
从国际经验来看,ESG指数等综合绩效类绿色指数在长期通常会有优于普通指数的表现,ESG投资正成为全球的投资趋势,因此该类指数将成为未来我国绿色指数发展的主流方向,但目前我国ESG信息披露体系仍不完善,这为企业ESG评价造成了障碍,从而阻碍了我国ESG指数的发展,但值得期待的是,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正在逐步建立,未来,随着我国ESG信息披露体系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包括ESG指数在内的综合绩效类绿色指数也将迎来蓬勃的发展。
(5)区域绿色金融发展逐步“深入化”
自2017年6月“五省八市”确立为绿色金融试验区以来,各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积极探索创新产品与服务,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浙江重视平台建设,开发绿色金融线上交易服务平台,筹备碳交易平台,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与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信贷、债券、保险、股票等均取得良好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绿色金融市场框架,其中,衢州市侧重于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而湖州市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升级作为着力点。江西省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开发多方合作平台。广东省积极促进金融资源集聚,开展对外合作,两岸三地共同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合作,吸引港澳优质金融资源进入。贵州、新疆着重发展绿色信贷,贵州开展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新疆促进绿色再贷款、再贴现等。
除了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其他地方,如北京、江苏、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等地也出台了本地的绿色金融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此外,目前还有很多省市在申请第二批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未来这些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也将进一步深化。
此外,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全文,而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发展则成为了其绿色发展理念的亮点之一,我们认为,大湾区拥有在绿色金融领域领先探索的改革创新试验区、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聚集地、以及绿色发展需求较大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具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优良基础,有望成为世界级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
(6)“一带一路”投资推行“绿色化”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就秉持着绿色的发展理念,习近平主席也多次提出要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一带一路”也是绿色发展之路。
“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11月,中英两国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该原则在现有的责任投资原则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截至2019年3月底,已有近二十家金融机构签署该原则,“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也已有80多家机构确定成为联盟的合作伙伴。
综合需求端与供给端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融资缺口巨大,而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快速发展与不断创新,为我国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沿线绿色投资、弥补“一带一路”绿色资金缺口创造了有力条件,未来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金融发展潜力较大。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沿线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是绿色金融的重点关注领域,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社会资本投入动力不足、海外投资风险较大等障碍,未来我国“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发展还需在这些方面有创新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