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对外投资 亟须配套强制性投资要求

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08月23日09:09分类:其他

8月21日,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成果发布会暨“一带一路”与绿色金融前沿研究30人论坛成立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作主旨演讲。马骏表示,为加大“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的推动力度,需探讨未来改革方向。他建议,在政策层面上,可考虑由国家某一部门制定一套强制性的对外投资的环境要求,如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是否能够共同出台一套对外投资过程当中所要遵循的强制性要求,进而帮助这些投资机构减少可能的投资潜在环境风险。在支持对外投资过程当中,出口信贷保险机制能够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减少对“一带一路”非绿色项目的支持。

在会议上,亚洲开发银行绿色与低碳发展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莫凌水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标尺和绿色成本效益核算》。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明弟分别发布了《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评估与展望》与《“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

莫凌水表示,为了保证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性和促进“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建议建立“一带一路”投资绿色评估机制包括,开展“一带一路”绿色投资评估试点、示范。实施绿色额外成本分摊、绿色收益分享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建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战略联盟;建立绿色投资评估机制实施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绿色评估机制国际合作和互认。

曹明弟对“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的情况作出总结。他指出,截至2019年7月底,已有136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194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一带一路”区域的生态环境禀赋有优势,但脆弱性大、环境绩效低。他表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潜力巨大,估算规模在百亿元人民币左右。“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投资,仅能源领域就有超过5万亿美元的投资前景。

此外,根据《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评估与展望》显示,目前,“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发展还需要不断挖掘发展潜力,才能更好地满足巨大的需求。需要沿线各国继续发展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需要开发更多的绿色投资评估工具、形成更好的成本、收益、风险的计算、分摊机制;需要更透明开放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平合理的绿色金融标准。

而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显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流量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提升,1979年起步,到在2012年底对外投资流量达到878亿美元,存量达5319.4亿美元。

展望未来,该报告认为,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形成绿色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国际和区域投融资合作机制,打造绿色发展共同体;强化能力建设,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引导双多边开发资金参与绿色投融资;搭建绿色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建立绿色金融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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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