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7月22日起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新华财经|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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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新华财经北京7月10日电 沪深交易所7月10日分别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到,相关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沪深交易所称,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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