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街发布 > 正文

【金融街发布】银保监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新华财经|2022年11月28日
阅读量:

银保监会法规部党支部刊文指出,要充分认识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影响的长期性、全局性,提升风险处置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8日电 银保监会法规部党支部刊发题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文章称,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监管法治建设,强化依法监管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文章指出,二十大报告对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是还有许多重大问题有待解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通过健全法治保障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充分认识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影响的长期性、全局性,提升风险处置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

第一,形成符合国情的风险处置职责安排。在金融稳定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层面确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处置职责安排。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统一部署和金融委靠前指挥下,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第二,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处置思路。对于能够“在线修复”的问题机构,优先采取促成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解决,审慎使用“外科手术式”的接管手段。发挥存款保险、保险保障、信托保障等行业保障基金市场化处置平台的作用,争取成本最小化的处置结果。

第三,建立统筹协调、快速响应的处置决策和执行机制。风险处置要防止久拖不决,导致损失继续扩大。应当依法赋予处置机关直接减记股权和无担保债权、强制转移资产、直接更换董事和高管人员等处置职权。同时也要发挥制度优势,明晰职责,强化协作,实现不良清收、追赃挽损、追责问责、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一体推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充分挖掘风险处置资金来源。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恢复和处置计划明确、落实股东资本补充的责任,要求机构和股东穷尽一切手段来自救。充实并用好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完善行业保障基金的使用标准和程序,明确保险、信托行业保障基金的行业性、市场化资金性质,形成更加高效的基金使用机制。

第五,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加大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股东和违法人员的移送司法力度,做到应移尽移。推进金融犯罪侦查体制改革,探索增强行政与刑事执法共同打击犯罪的合力。在推进刑法增设股东违法罪名的同时,探索运用共犯理论等追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刑事责任。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侵害机构利益的股东主张损失赔偿责任。


编辑:翟卓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传播矩阵
支付成功!
支付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