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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处河道被租赁 河滩倒垃圾成生财之道

大众网-鲁中晨报2013年06月27日17:07分类:网络舆情

范阳河两岸偷倒建筑垃圾“圈地”占用河道的事情,在本报连续报道下状况得到缓解,存留泄洪隐患的建筑垃圾被清理的同时,记者连日来又沿路调查了孝妇河、淄河等主要河流,上述症结依然存在。

河道跨界管理混乱,支流确权没纳入统一规划,河道确权后监管难等诸多问题浮出水面。不过,令人喜忧参半的是,淄博境内的8条主要河流蓝线规划确权划界已基本完成,足以看出主管部门对河道管理力度加大,以它们为“样本”,类似范阳河等支流河道的确权规划,将有望“提速”。 全媒体记者 康嵩

23日上午,淄川区双杨镇袁家村。当记者再次来到范阳河岸边,原先占道的建筑垃圾已经被清理。

“这个事,我认了!”在没被举报之前,对自己占用河道的行为,村民卢先生一直没意识到。

卢先生表示,自己承包这块村里的河滩地已经有六七年了,最早是一片果园。接收这块地前,都严格走的村里土地招标程序,最终拍得这块河滩地的承包权。

“10万元的承包费,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本想着自己退休后来这里养些蛋鸭,种些蔬菜。”让卢先生一直不明白的是,自己承包这块河滩地时都有手续,且村里也有集体土地手续,为何会触犯了河道管理权限?后来得知是河道泄洪达不到要求,“这点我可以配合整改,其实,我完全可以找村里解决,因当时签合同时,村里并没有具体严格到这块河滩地的用途,加上村里已经换了好几任书记,再去找估计也无济于事。”卢先生觉得自己花了承包费,关键时候却得不到“保护”,觉得挺冤枉。

“倒垃圾”成发财手段

24日上午,为了进一步探寻河岸的治理瓶颈,记者有意探寻河岸边的垃圾偷倒状况。

双杨镇赵瓦村的孝妇河桥边,河岸边道路变窄的同时,随处可见的是倾倒在河岸边的垃圾。有生活垃圾、废瓷砖,还有服装厂的废布条。

“别再往前走了,都是些垃圾,路很难走,车也过不去!”一名村民提醒记者。

“这里垃圾算是少的,有村民承包河滩地,不搞种植也不搞养殖,专靠倾倒垃圾发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一些工地的建筑垃圾无处可倒,河岸边成为倾卸处,且倒垃圾还按车收取费用,既为自己填了河滩,还能挣到钱。

记者在连日的采访中,河滩地被个人承包充当料场的情况十分普遍,仅在范阳河周村区南郊镇河段,就有两家同等规模的小料场,用于放置送来的一车车的建筑垃圾等废料,部分可加工废料再通过简单的加工直接出售。

确权是唯一出路

范阳河作为孝妇河的支流,淄川河道管理处的有关人士认为,河道没有确权,成为河道管理的最大障碍。

记者了解到,孝妇河淄川段,早在20年前就已经成功确权,并拥有土地证,这在淄博诸多河流确权的道路上,显然不多见。

25日上午,记者在当时留下的多张图纸上看到,坐标确权的位置也仅仅是孝妇河淄川段的干流,其多条支流并不在确权范围内。

提及确权后对孝妇河的管理,一名曾参与河道确权工作的退休员工称,河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划定并重新规划后,管理上更加鲜明,权属划分更为明确,让他们在对河道管理执法上,更增加了力度。尽管一些垃圾倾倒行为不能完全杜绝,起码通过规划后,原先被认为是垃圾场的河滩不见了,附近村民对河道保护意识增强,并认识到确权后的河道属于国有土地,恶意破坏、占用倾倒行为属于违法。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孝妇河淄川区双杨镇小屯村河段,原来很多村民往河道里倒垃圾,通过确权规划后,村民倾倒行为有了明显改观,村民不再认为河道边是倾倒垃圾的地方。”上述退休人员如是说。

毋庸置疑的是,河道确权成为河道当前有序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坚决依法打击河道内乱排、乱采、乱建、乱倒、乱挖、乱种六乱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护,确保河道安全运行的基础。

涉及8条市管河道确权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11年下半年开始,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契机,编制淄博市河道蓝线规划,对淄博市内的孝妇河、淄河、沂河、乌河、猪龙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共8条市管河道进行确权划界。

河道蓝线到底是什么?记者在一份当时《关于开展全市河道蓝线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找到了答案:河道蓝线为根据流域防洪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乡防洪排涝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等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包括河道水域、沙洲、滩地、堤防、护堤地、岸线等保护范围,以及因河道整治、绿化、生态景观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预留区。

“红线为管理范围,蓝线为保护范围,对河流实施蓝线规划确权划界,对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管理,强化市民保护河流意识具有深远意义。”淄博市河道管理处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8条市管河道,采取由局里统一协调,流经各区县河道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重新划界,镇与镇、村与村的河道界限,将被明显划分清楚,利于管理和保护。

划线后河道性质难改

“在图纸上逐一体现,将不是难事,但将确权后的河道保护范围,让其有真正的‘身份’,却不是件好解决的事,这主要牵扯到‘经费’。”该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表示,要办理土地手续,就要向土管部门支付费用,但这部分经费来自哪里,谁来给出,成为困扰着河道确权制度“完全推进”的一大障碍。

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河道红线、蓝线保护范围内,出现集体土地“重叠”的现象不在少数。即这些管理或保护范围内的河道,并非没有土地证,而是村里的集体土地,这就避免不了被保护的河道因牵扯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进而引发的“填河造田”、“违规建房”、“私开滥挖”等。

“实际上,无论如何划线,只是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确定,河道原有的性质似乎很难发生变化,这也就决定了并非真正意义的确权。”淄博市河道管理处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要将被保护管理的河道彻底“国有化”,只能进行土地置换,现在土地资源短缺,加上没有经费的投入,显然不现实。另外,一些主要河流的支流,受历史遗留原因的影响,加上村民对土地意识的增强,要想重新确权难上加难。

人力匮乏的滞后性

蓝线规划后,对河道日常监管上,管护队伍力量还是相对“薄弱”,要真正做到防患未然,还需在队伍人员扩充上“做文章”。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11年至今,淄博市河道管理处(包括各区县)共计140多人,且个别区县还没成立河道管理处,专门从事河道管护工作的仅占到一半。

“就拿高青境内的小清河来说,四五十公里的河道,3天时间也看不完,我们刚勘查完的地方,可能就会被附近村民偷偷种上树了,再发现时,小树已经栽活了,一旦给村民拔了,就要出相应的赔偿费用。”谈及对河道的监管,淄博市河道管理处的一名负责人表示,难就难在人员的匮乏,监管不及时,较为滞后。

“只要别建房、打井等妨碍正常泄洪,一般的种植业、养殖业是被允许的,毕竟是村里的集体土地,在监管上作为河道管理处因没有执法权,只能与水政监察、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淄博市河道管理处的一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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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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