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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刘晶晶 李济军)在于此间召开的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发展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处长董秀芬详细介绍了国家为支持新能源发展和太阳能发电采取的各项支持政策。
董秀芬说,我国支持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主要有三点:一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目前为每千瓦时4厘,向除农业用电和西藏地区外所有用电户征收;二是向可再生能源提供专项资金,用来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项目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三是提供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支持太阳能发电采取的有关政策包括:一是电价政策,对大型并网太阳能电站,招标确定电价和投资者,引导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对电价高于常规电力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二是财政补贴,目前主要有支持分散利用的金太阳工程。当项目容量大于300千瓦,按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系统按70%给予补助,富裕电量按当地标杆电价收购。
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发展研讨会由国家能源局和亚洲开发银行主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协办,于6月9日-10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