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哥自由贸易区优惠证8月1日开始签发
新华08网上海7月15日电(吴宇、陈燕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5日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介绍,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中哥双方将对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凭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我国企业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可享受《协定》项下的关税优惠待遇。
据统计,2010年上海地区对哥斯达黎加贸易额约5.8亿美元,占中哥贸易总额的15.4%。《协定》实施后,上海地区出口哥斯达黎加的印花布、针织婴儿服装、家具、微波炉、铅笔、电梯、摩托车等产品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证,可以享受1%-10%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同样,从哥斯达黎加进口的集成电路、牛皮革、水果制品、文胸等产品也可享受进口优惠关税。
[责任编辑: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