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00万元专项资金促“十二五”污染减排

来源:新华08网  2011-09-20 14:34

新华08网青岛9月20日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环保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青岛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确定设立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1000万元。

据了解,青岛市将设置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等5个奖项,通过经济手段促进“十二五”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奖励资金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以及污染防治。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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