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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乱象存两大主因 需多措并举解决

来源:新华08网  2011-09-22 18:41

新华社 石志勇 2011年9月22日

今年以来,随着中央坚决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地相关工作推进有力、亮点不断。但在新建保障房开工率不断攀升之际,也有一些消息令人担忧,那就是各地不断爆出的“开宝马住经适房”之类的分配不公现象,让人们对保障房实现“分配正义”心存疑虑。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障房分配乱象其根源主要在执行不力和制度不严,对此需多措并举确保其实现“阳光分配”。

一、分配不公屡有发生

2011年以来,作为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国迅速升温。各地政府加大力度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住建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开工率达86%。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的同时,一些地方保障房分配不公的现象却屡见报端。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金阳小区,日前就被媒体曝出小区内停放着大批车辆,其中不乏各类豪华车,由此质疑该小区存在违规分配现象。

据了解,金阳小区是榆阳区近年来着力打造的民生工程,建有住宅楼房113栋,5128套,其中一期于2008年10建成入住,入住率为99.8%;二期于2010年10月建成入住,入住率为58%,该小区已经成为陕西省建设规模最大、居住环境最优的经济适用房小区。

从榆阳区有关部门了解到,媒体对金阳小区的问题进行报道后,榆阳区马上组织了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金阳小区有关问题开展了调查。调查显示,金阳小区居住人口为3787户,拥有车辆的住户达34.3%。经调查,金阳小区内小汽车较多的原因有:首先是榆林近年来发展较快,来这里发展、投资兴业的企业老板很多,多数老板的司机为榆阳区人,这些司机中有的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夜间带老板的车回家停放;其次小区监控设备比较齐全,周边一些住户就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但调查中也发现,确实存在一些住房买好车住经适房的现象,初步调查显示这样的住户至少有4户。

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金阳小区二期的销售中,当地有关部门还将申购对象放宽,规定在榆林城区居住满三年且住房困难的居民以及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后者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类似金阳小区这样由于保障房分配引发争议的例子近期屡有发生,不少地方被曝的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等分配乱象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11年5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处罚名单中再次出现身家百万的“富豪”申请者。

在北京、武汉等地,近期也不断有网帖曝光当地保障房被“富翁”等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发生。而福建龙岩也曝出了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当地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名单中出现了大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两大原因导致乱象

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保障房分配不公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部门执行不力。其中一种表现就是对保障性住房申购对象的范围随意放宽,甚至刻意向公职人员以“团购”或集资建房等形式“定向”分配保障性住房

2010年4月,陕西省眉县在对县城经济适用房小区“城市美景”小区进行分配时,首批分配的610套经济适用房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了绝大多数,而分配给城区两个社区居民的名额只有22套,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对此眉县有关部门的解释是,眉县作为县城,其居民主体就是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他们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来说比较低,且有很多确实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因此需要帮助其解决住房。

执行不力的另外一种表现,是一些职能部门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对保障性住房申购者的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屡屡“过关”,堂而皇之住进了保障房。福建省审计部门近期在福州、漳州、泉州、南平等4个设区市抽查审计1万2千多户经济适用房购买家庭住房状况,结果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存在对申请对象的住房状况审核把关不严,让一些已经享受国家房改政策或拥有两套以上商品住房的家庭获得了经济适用房。另对12005户经济适用房购买家庭进行工薪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调查,发现部分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收入申报信息失真,有的家庭通过瞒报收入、由其他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等手段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个别地方甚至还存在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公职人员获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

除了相关部门把关不严,我国保障房法规和制度的不完善,也给了一些人“钻空子”的机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障房申请造假者的违法成本过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目前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申请造假者的处罚过轻,使其违法成本过低。比如按照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这样的惩罚措施,对于企图骗购者起不到震慑作用,也就无法遏制其虚假申购行为。

三、多措并举实现“阳光分配”

针对当前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屡屡出现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应该从加强公开、严格审核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的规范管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政策设计和制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如果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能够在出台前做一些调查和论证,广泛听取中低收入家庭和普通市民的意见,可使政策在操作过程中更具有可行性。比如可以举办类似价格听证会一样的保障房政策听证会,将相关分配政策拿出来让大家讨论,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让制定出来的政策更加合理、准确、严谨。

二是相关政策出台后,在执行的过程中要确保公开。保证公正性的有效办法就是“公开”,要做好宣传,切切实实地让大家了解政策,熟悉条款。同时分配的每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要在每个社区详细地公示,确保保障对象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只要做到了公开透明,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

三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申请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对于企图投机取巧的骗购者,要处以重罚。如在香港公屋租户如在申报收入或资产时做出故意虚假陈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高额罚款乃至监禁。

四是要切实加强审核。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申请人资格审核是最为重要的一关。从实际工作看,当前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审核工作既没有专职人员也没有专门经费,很难确保审核工作的切实开展。今后在加强基层审核力量的同时,还必须多个部门联手,比如分管房产、银行、证券、车管所等多个部门联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能对申请人及其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状况有更真实全面的了解。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认为,目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争议比较大的主要经济适用房,而真正能够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则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因此要解决分配上的不公平现象,应该调整保障房的结构,可以将国家的财力、物力、人力更多地向公租房、廉租房领域投入,这样真正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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