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金融世界》杂志授权发布
本刊记者 梁敉静/文
2011年不仅是中国加入世贸的第十个年头,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2011年8月18日,《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正式出炉。
本刊记者就此走访了数位专家学者,对保险业下一步如何发展进行解读。
目标的调整
《规划纲要》对于下一个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
相对于“十一五”规划中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认为,二者的不同值得深思。
他说:“经过五年,中国对风险和风险防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偿付能力充足’只是‘风险防范有效’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其次,保险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子部门,不论如何发展,一个基本要求都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滞后或超越都不符合客观规律。第三,《规划纲要》中‘初步建成’的表述比‘十一五’规划中的‘基本建成’更加谦逊,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降低了发展目标,而是意味着我们对建成符合一定标准的现代保险业这一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从具体目标来看,郑伟认为,也有几个方面值得引起重视。
他说:“在业务发展目标方面,虽然两个规划的具体指标不同,但是基本思路都是‘五年翻一番’。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十一五’规划业务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了,但是,保险深度4%的目标未完成,2010年的保险深度是3.6%,低于4%的目标,这说明我们对保险与经济关系研究不足,值得深思。”
在综合竞争力目标方面,《规划纲要》的目标是“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的占比明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改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在金融业中形成具有特色的比较优势”。
“而这样的表述在‘十一五’规划中是没有的。就《规划纲要》而言,这里的核心竞争力应是保险业的‘具有特色的比较优势’,而不是与银行证券业去拼资产、拼规模。”他表示。
在功能作用目标方面,“十一五”规划的表述是“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而《规划纲要》的表述是“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国家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认为,与“十一五”规划相比,“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有所提高,而且更务实、更具体清晰、更能体现专业特色。
在风险防范目标方面,《规划纲要》除了一如既往地强调防范系统性风险之外,还强调要有效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形成风险处置机制。
他表示,没有市场退出机制的风险防范体系是不完善和“不可置信”的。近日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虽不涉及强制转让或退出,但也是探索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一项制度成果、一个良好开端,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郑伟认为,相对于“十一五”规划,《规划纲要》更强调保险业发展的“内部环境”,强调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强调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强调要显著增强社会公信力,使保险业逐步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金融服务行业”。
矛盾与挑战
对于现阶段保险业面临的挑战,《规划纲要》中提到:“应当清醒看到,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保险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等。”
在肯定中国保险业不俗成绩的同时,业界对于保险业现阶段面临的矛盾与问题、机遇和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转型方向,也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首先,粗放经营状况仍需改变。
《规划纲要》子课题组负责人锁凌燕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在保险业刚恢复发展的一段时期内,保险公司的成长高度依赖于保费规模的扩张,但是,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发展之后,保险业的年保费收入高达1万多亿元,资产总额也超过了5万亿元,保险业的资产总额年增量也达到万亿的量级时,保费规模扩张的难度日益加大,‘粗放式’发展思路的价值贡献变得相对有限,保险企业越来越需要去挖掘生产经营效率所蕴含的价值。
“在当下,保险企业是否能够取得成功,更重要的是其经营项目本身的风险收益、管理人的品牌溢价能力、特别是资本使用的效率,与之相对,公司整体的成长性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她说。
其次,保险业对外开放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
《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继续深刻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面临改革与重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将持续加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保险业是最先全面开放的金融行业。保监会总结了近10年的改革开放经验,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推动中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在积极引导有实力、有经验、有特色的境外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鼓励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公司在客户、产品和渠道上进行差别竞争,避免恶性竞争。
二是促进中外保险公司的优势互补。一方面,继续发挥中资保险公司的本土优势和网络优势,拓展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的内在功能,提高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另一方面,引导外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险业的薄弱环节和领域发展,充分发挥外资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在公司治理、经营理念、信息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的示范效应,形成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内外合力。
三是做到“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相辅相成。引进国外保险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学习和借鉴国际保险监管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鼓励和允许引进国外保险精算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提高中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支持中资保险公司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在境外上市筹集资本,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是搞好对外开放和风险控制的统筹协调。
未来发展策略
锁凌燕认为,当下保险行业必须要超脱于金融行业的传统思维框框来看待保险业的社会角色,彻底摆脱“规模崇拜”,回归“本色”,真正实现结构转型。
“鉴于其资金融通功能,我们一直习惯于把保险业定位成与银行、证券并驾齐驱的金融业三驾马车之一,加上在发展初期对保险业资金集聚作用的高度重视,我们更多地强调其金融属性。但正本清源,保险业的核心价值、也是其独特之处还是在于它能够集聚和分散风险,在于它能够提供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只是其派生功能。”她说。
她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业发展的根基还是在承保领域,应更多地展现其“非金融”的属性。
“事实上,金融业更正式的称呼是‘金融服务业’,但由于‘金融’二字所笼罩的光环更为耀眼,我们常常淡化了其‘服务’的内涵,用对投资储蓄功能的重视和追求保费规模的冲动掩盖了保险‘保障’服务的本色。回顾保险业走过的道路,过分强调保险‘金融属性’倾向,其危害应该是有目共睹的。”锁凌燕说。
对于这一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郭金龙也表示,中国保险业将在宏观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五年间,中国宏观层面将面临更为复杂多变的风险。鉴于风险的综合性、交叉性、动态性特点,应当尽快建立起一套国家宏观综合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管理系统。
对于中国保险业未来的发展,锁凌燕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保险业必须将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上升到战略高度。
“在现代企业中,制度越全面、越复杂,往往也就更为脆弱。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不同业务的风险,可能会相互叠加放大;在一个环节、一个部门上出了问题,有可能影响到整个企业乃至行业。”她说,“完善的内控制度与执行力已经成为影响保险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二是要加强行业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改善民众对保险业的认知。
形象差、公信力低是困扰保险行业多年的顽疾。近些年来,保险业频频出现一些有争议的事件。舆论并不一定总是能做到公正客观,而新媒体的发展带来了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和传播广度的扩大,如果不能很好地管理舆论环境,对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危害十分巨大。
刚出台的《规划纲要》指出,要“全面提升引导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能力”,“构建保险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这表明整个行业已经对行业生态环境和媒体特征有了新的认识,也认识到了应该从被动适应环境转向主动营造发展环境。接下来,如何将这些规划落到实处,是全行业需要认真思考和执行的问题。”她说。
三是须加强保险监管的研究与创新。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提示我们,目前创新层出不穷,产品种类的多样性,以及设计结构、技术、交易渠道的复杂性都在急剧上升,而相对于庞杂的市场,监管资源总是有限的。她认为:“要提升监管效率,不光要增加监管投入,更要重视监管技术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