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琦:四项措施推进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

来源:新华08  2011-10-24 16:17

新华08网南宁10月22日电(记者闫祥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金琦在22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表示,加强金融合作与发展是区域内国家的共同愿望和选择,各方应充分利用和巩固现有平台,不断拓展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

一是深入推进双边本币结算。积极推动人民币与东盟货币在双方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建立银行间本币清算合作机制,推进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发展。

二是积极完善区域货币互换机制,不断提升区域金融危机救助水平,全面提升本地区危机防范能力。根据区域金融运行状况并结合国际成功经验,自主制定合作标准,加强“10+3”宏观经济研究室的交流与合作,尽早将其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监督能力的国际组织。

三是推动金融开放,促进金融要素在区内自由流动。继续完善自贸区的投资系列协议,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金、技术和人才合作,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强区内股票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合作。

四是积极推动区内各国央行及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防范区域经济风险。加快推进中国—东盟金融机构的安全建设,加强在金融稳定等方面的合作,深化区域各国间的跨国金融机构。加强区域内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建设工作,建立汇率、债务和偿债能力早期预警系统,更好地防范区域内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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