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政助金融业发展

来源:新华08网  2011-11-02 09:30

新华08网福州11月2日电(记者胡善安)记者11月1日从厦门市委办获悉,近日,该市出台系列新政策,旨在力促当地金融业发展。

新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奖励3000万元;二是对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三年最高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三是对厦门市现有金融机构“走出去”给予奖励、实行金融人才住房房源单列,以及对新设立的金融要素市场主体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法人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今年8月29日,国家开发银行和厦门市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未来5至8年,该行将向厦门市的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20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支持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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