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拟扩至五项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1-11-16 07:48
核心提示:国家拟强制各用人单位缴五项社会保险,将原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草案》同时提出,要完善基金管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5日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草案》拟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

《草案》拟将原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

《草案》同时提出,要完善基金管理。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再强调国有商业银行的限制性规定。(陈莹莹)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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