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商严查违法网络商品交易 首开罚单
新华08网济南12月9日电(记者王志)今年以来,济南市工商局严厉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并对两家未按法律规定在网页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开出首批罚单。
济南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先杰说,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发展迅速,受到很多消费者青睐,交易额平均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网络购物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部分商品质量不合格、欺诈宣传等坑害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济南市工商局今年专门成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据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介绍,通过查处,目前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主要有未在网页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夸大虚假宣传两类,部分经营者通过“移花接木”冒用其他合法公司信息,或者虚假宣传等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吸引消费者交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在网页的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目的就是要把经营者的地址、姓名、注册资本等信息公之于众,便于消费者了解和查询,防止受骗上当。”王克介绍,截至目前,济南市工商部门已登记建档的网络经营主体户为18473户,受理消费者网络商品交易投诉51件,查办网络商品交易违法经营案件52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
目前,济南工商部门已向367家已经济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未在其官网上公示营业执照的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未整改公司进行了首批处罚。今后,济南市工商局将结合营业执照年检,进一步加大网络办案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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