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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数据要向社会公布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1年12月21日14:39

新华08网兰州12月21日电(记者屠国玺)甘肃省将从2012年起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及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多个市州新建商品房销售及价格统计数据被列入调查范围。同时甘肃省要求这些市州要自行确定时间向社会公布这些房价数据信息。

在甘肃省政府本月出台试行的《甘肃省新建商品房销售及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中,省会兰州市城郊四区、天水市区、酒泉市区和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市区被列入调查范围,调查的指标涉及销售套数、销售面积、销售额、销售均价等4个方面,并按用途划分为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4个类别。

同时,在调查方案中还明确,新建商品房均价的计算方法为商品房销售额除以商品房销售面积。

据了解,在调查范围内的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从所辖行政区内的所有房地产企业收集原始数据,各市州统计部门会同建设房管部门对上报数据再次进行核定,通过该方案所获取的数据要与调查范围内商品房销售网签数据、房地产价格指数统计相互验证。这些房屋价格信息被要求按季度上报,并由这些市州自行确定时间向社会公布这些房价数据信息。

甘肃省住建部门认为,该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及时准确地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特别是新建商品房销售及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对市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此前,甘肃省住建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在甘肃省进一步显现,甘肃省16个城市2011年度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在年初向社会公布的目标之内。同时,包括限购在内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将在明年继续执行。(完)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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