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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设立专项资金促服务业发展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3月04日15:40

新华08网长春3月4日电(记者姚湜)记者从4日召开的长春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长春市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产业。其中在专项补助方面,单个服务业项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根据《长春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专项补助等支持方式。补助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不连续补助。

同时,长春市还规定,贴息项目的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对同一项目贷款年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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