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产业经济 > 团购:“新规”难治拒开发票顽疾 

团购:“新规”难治拒开发票顽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3月22日10:03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08网济南3月22日电(记者袁军宝 魏圣曜)网络团购目前已成为年轻人重要消费方式,但许多消费者会遭遇团购难开发票的问题。虽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但目前团购不开发票现象仍是“通行”做法。专家认为,团购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我国网络团购等电子商务不应再依靠“无税环境”成长,合法化、规范化将是今后发展方向。

部分商家对网购“新规”“熟视无睹”

近日来济南出差的山东省德州市民王先生,以118元的价格团购了原价198元的快捷酒店住宿。但结账要发票时,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团购的一律不开发票”。

记者联系了美团网、窝窝团等多个国内知名团购网站,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团购网站不开具发票。“你可以把我们发到你手机上的电子凭证打印出来,但你们单位能不能报销就要看你们的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了。”窝窝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在团购网站不提供发票的情况下,一些消费者只能到商家索取发票。但商家大多以价格太低,接近成本价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团购网站让你找我们开发票,那我们让你找团购网站开发票。”当记者致电参与团购的九月天餐饮济南经七路店时,其工作人员如此表述。

为规范网络团购经营活动,工商总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团购网站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消费者要求团购网站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

对于这一“新规”,有的团购网站表示,出具收据和普通凭证可以,但依然不能开发票。网购不开发票这一老大难问题,看来暂时难有改观。

[责任编辑:姜楠]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