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知识产权恶意侵权人将被处惩罚性赔偿
新华08网重庆4月25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称,重庆市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猛,权利人胜诉率达80%,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明显。同时针对法院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与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之间落差过大问题,重庆法院将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增加恶意侵权人的赔偿金额。
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11年,重庆法院共受理1438件知识产权案件,比2010年增长79.75%,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呈现案件调撤率上升、著作权纠纷案件仍然占较大比重、专利权纠纷案件数量不多、二审改判率小幅下降等特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佳介绍说,目前,重庆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胜诉率达到80%,权利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效果明显。但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侵权后果不易量化、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等原因,出现法院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与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之间落差过大、甚至无法弥补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的情况。这与目前法院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采用补偿性赔偿原则有一定关系。
李佳说,现代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往往都伴随经营行为,当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大大超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时,即使受害人按照“填平原则”获得全部赔偿,侵权人在扣除这部分侵权成本支出后仍然大获其利,这种情形下倘若继续坚持适用“补偿性赔偿原则”,无异于对侵权者的纵容。为此,重庆法院今后将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加大惩处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增加恶意侵权人的赔偿金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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