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鼓励针对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
新华08网沈阳5月16日电(记者陈梦阳)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为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辽宁省政府刚刚出台政策,鼓励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小微型企业贷款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积极开办动产抵押贷款,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应收账款、仓单、有价证券等质押贷款以及企业联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辽宁省共有183.28万户民营企业,其中99%属于小微型企业。据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介绍,调查表明,有超过一半的中小微企业认为银行贷款非常难。
辽宁省政府要求,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小微型企业年新增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的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我们鼓励开辟小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李秀林说。
据了解,辽宁省有关监管机构将对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性监管。对商业银行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型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或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适当提高对商业银行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此外,辽宁省还将加快发展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动优良小微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直接上市融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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