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有望加速扩围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表示,原定“十二五”期间“营改增”在全国各行业实现全覆盖,但目前看,配合我国稳增长、调结构的宏观政策,这一进程将有所加快。
北京已跻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围的第一批名单。业内人士表示,原定“十二五”期间“营改增”在全国各行业实现全覆盖,但目前看,配合我国稳增长、调结构的宏观政策,这一进程将有所加快。实现全覆盖后,可减轻企业税负超过1000亿元,如果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企业的减负效果将更为明显。
扩围进度或超预期
北京市国税局网站28日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北京市即将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知透露,此次“营改增”对象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厦门市国税局网站21日转载的媒体报道称,目前包括厦门在内,共有10个省市正式申报“营改增”试点,分别是北京、天津、重庆、厦门、江苏、安徽、福建、深圳、湖南和海南。厦门于5月9日至22日开展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工作,纳入调查范围的企业约4700户。
业内人士表示,“十二五”期间,“营改增”要在全国各行业实现全覆盖,但从各地的积极性和决策层的态度看,这一进程有望加快。其中,“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围的方案有望在6月左右出台,扩围有望在下半年启动。上海的试点模式将被其他试点地区采用,即在行业选择上,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为主。同时,在上海模式中,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同时,在过渡期内对改革后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这些配套政策基本都可以原封不动地推广。
与上海相似,北京已进入服务业主导经济的时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已超过75%。天津、深圳、江苏和重庆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目前正处于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的阶段,2015年后基本能确定服务业的主导地位。“营改增”旨在释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潜力,有利于进一步减轻第三产业发展的负担。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上海先行之后,其他地区的跟进只是时间问题,因为改革已成为各方共识。他预计,除上海外的长三角地区将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向本地企业明确改革预期,环渤海区域、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也将在不长的时间内相继跟进,最终会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即一个全面贯通的、用增值税抵扣链条覆盖企业之间流转税纳税关系的市场。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营改增”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链条,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将导致非试点地区与行业尤其是周边地区处于劣势,所以改革的进程不宜拖得太久。
更多行业或纳入试点
上海试点“营改增”的减负效果明显。目前上海正考虑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将更多服务性行业纳入试点。上海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探索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争取将与目前试点行业相联相关的行业及业务纳入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通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充分抵扣,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有关部门对相关行业的税负测算和调研工作已启动,包括此前未纳入试点范围的邮电通信业、生活类服务业以及此前拟按简易计税法计征增值税的金融保险业。
我国营业税设有9个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去年底,北京正式提出“营改增”试点,其试点行业与上海一致,即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在北京的前期摸底调研中,建筑业也被纳入。业内人士建议,适当将邮电通信业和建筑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因为这两个行业的中间环节多,涉及企业面广,“营改增”之后的税负有望明显降低。
专家建议降低增值税税率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幅度增加政府支出、向企业和居民减税让利是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有别于以往以‘增支’为重心的操作,今年‘减税’将成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支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在具体执行中,主要应加大增值税的减税力度。
他表示,现在大家看到的增值税改革只是“营改增”,“营改增”本身便是减税措施,这在此前已多次论证。但增值税扩围不是简单地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增值税税制自身也有调整和改革的必要。当初设置增值税更多的是考虑制造业的发展和需要,“营改增”不能简单地将原来适用于制造业的全盘税制都覆盖到服务业。在上海“营改增”试点中,增值税新增两档低税率。下一步,可降低增值税税率,这样增值税整体税负将趋于下降。
“减间接税首先要从减增值税入手,而减增值税首先要从降低增值税的税率开始。”高培勇说。(记者 丁冰)
【责任编辑:李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