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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

http://news.xinhua08.com/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2年07月17日13: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xls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现应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无3%征收率的填写栏次,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加3%征收率,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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