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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主体功能区规划 63处区域禁止开发

新华08网2012年09月20日15:23分类:动向

新华08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关桂峰)根据北京市政府17日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北京市行政辖区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其中有63处禁止开发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北京城市人口规模增长压力较大,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北京市更加注重引导各功能区域的差异化发展。该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北京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域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禁止开发区域共分六类,包括6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14处自然保护区、10处风景名胜区、24处森林公园、6处地质公园和3处重要水源保护区。

规划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同时,禁止开发区域内将建立分类保护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界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范围;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可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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