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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网购收货可先验后签 快递须配合

新华08网2012年09月26日10:30分类:动向

新华08网重庆9月26日电(记者朱薇、蒋励)随着网购、电视购物等新兴购物方式的流行,网购行业“先签后看货”潜规则导致“手机变砖头”问题备受指责。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邮政条例(草案)》对此专门予以明确和规范,今后在重庆,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或代收人可先验后签收。发现物品不符或破损,可拒绝签收。如快递公司拒不配合,邮政主管部门最高可罚其5000元。

此次提交大会审议的重庆“邮政新规”首次打破快递行业“先签收后验货”潜规则。草案规定,快递业务员投递快件,应当送达收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收人。接收快件时,发现外包装破损,收件人有权提出当面开拆验视;发现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时,可以拒绝签收。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收人可以先验视内件,确定内件与运单所填品名、数量相符后予以签收。如果当面验视出现品名、数量不相符的情况,可以拒绝签收,快递业务员应当协助办理退货手续。

对于坚持执行“先签收后验货”潜规则的快递公司,草案也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若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拒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先验视后签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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