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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排10亿元设立营改增试点专项资金

新华08网2012年10月24日10:03分类:动向

核心提示:广东省财政将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且将采取“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原则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原则上不会造成企业税负上升。

新华08网广州10月24日电(记者 王勇)11月1日起,广东即将拉开全省范围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帷幕。为保障营改增试点顺利进行,从广东省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财政将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且将采取“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原则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原则上不会造成企业税负上升。

从上海试点情况来看,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业、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这项改革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而广东省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已达到20711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5%,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4.8%。广东省财厅厅长曾志权说,要保持广东省服务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就必须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加快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

据透露,在即将揭幕的广东营改增试点中,其主要变化将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即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为保障试点顺利进行,广东省财政还将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且将采取“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原则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原则上不会造成企业税负上升。

广东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借鉴上海试点的经验,目前广东全省试点各项准备工作也正扎实有序地推进: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初步名单和基础数据,核实试点纳税人;全面培训试点税收征管人员,已完成培训2万余人次;设立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做好专项扶持的预案,对可能增加税负的企业给予扶持。(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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