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人的出租车“广告屏”
新华08网广州12月24日专电(记者周强)直到现在,一则“头撞出租车小电视而去世”的微博依然引发网民热议。在这起发生在10月份的交通事故中,上海一名坐在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后的乘客当场身亡,其家属认为,死者是因为头部与前座头枕后安装的广告屏发生撞击而遭遇不幸。
记者在广州上车体验发现,一旦出租车启动,广告屏便随之开启,司机称,由于广告运营商疏于维护,不少广告屏强烈闪烁,遭到不少乘客投诉,“但受理较少”。
业内人士认为,汽车在事故中受到前冲、撞击时,头枕来吸收乘客脑部的能量,并对脑部形成相应的缓冲和保护,而现在换成广告屏,缺少了缓冲。“形成的尖棱对眼睛、面部甚至脑袋直接扎进去,这样危害就更严重。”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臧孟炎说。
由于坐在后排的乘客一般不系安全带,一旦遇到出租车急刹车或追尾时,头部极易撞向广告屏,臧孟炎说,“车辆发生碰撞时,只要人前面有硬物,都可能成为‘致命杀手’。”
2009年,国家发布了《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这是一个强制标准。其中专门要求头枕不应给车内乘员带来额外危险,尤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上出现可能增加乘员伤害程度的危险凸起物或棱边。
然而“硬法规遭遇了软执行”。采访发现,全国各地出租车广告屏安装位置也不尽统一。在上海,不少出租车将头枕广告屏镶嵌在副驾驶座的头枕内,屏幕四周边框稍微凸出于头枕平面,留有安全隐患。在广州,广告屏或装载于防盗栏中间,或放在副驾驶座的头枕后面,周围包裹以橡皮软胶。
已经安装在出租车上的广告屏是否安全呢?负责广州地区出租车广告屏安装、运营工作的触动传媒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邮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明“汽车座椅头枕TM04”符合强制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这个报告只是涉及头枕总成,并不涉及对液晶屏材质做一个试验报告。”此方面的检测专家陈城认为,“检测报告并不能证明液晶屏的材质、设置在使用过程中是安全的。”此外,记者在这份关于“头枕能量吸收性”检测报告中注意到,试验撞击速度仅为“24.50km/h”。
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法律原则,不管是广告屏幕生产商,还是汽车生产商,并没有义务去做整车安全检测,但作为利益分成方的出租车公司和广告屏运营商显然应该承担起广告屏的安全责任,而事实并非如此。
触动传媒广州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蔡青青说,公司技术人员直接在出租车上安装广告屏后,并未进行整车安全测试。而出租车公司作为“平台搭建者”,享受分成,但基本不需要支出,通常是让司机在发现屏幕故障后,送到指定点免费维修。不过一些司机不买账,以致于不少广告屏“带病运行”:或黑屏、或闪屏、或马赛克,有司机说:“有时候维修要花上1个多小时,我啥也没得到,还耽误我做生意。”
没有安全保证,广告屏一开始便埋下“伤人”的种子,而其不具备“开关”调节的功能,无异于强迫乘客接受噪声和光电污染。“出租车空间本来就很狭窄,广告屏那些无聊的信息,关又不能关,严重侵犯我们选择权,简直就是‘强买强卖’。”有乘客如此反应。
据广州交通运输管理局内部人士透露,对于“头撞广告屏死亡”这类“小概率”的“新鲜”事件,媒体曝光后,“我们也查阅了相关法规,但目前还没找到关于广告屏幕这么细的条文。”
事实上,利用法律漏洞,对乘客人身安全的漠视、对消费者接受视听节目的“自由选择”权益破坏的背后,正是一些企业“利字当头”的写照。
触动传媒广州分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的数据显示,仅广州,触动传媒就已在5000多台出租车里安装了广告屏,占据广州出租车广告屏市场30%的份额。这个号称国内最大的出租车内互动媒体公司在其官网上称,2012年底,全国装载触动传媒互动荧屏的出租车辆数将增长22%,达到49500台,预计每月覆盖观众可达6800万人次。
然而,巨额利润大部分流向触动传媒,一部分流向出租车公司,而司机却难以“分羹”,结果导致不少广告屏疏于维护,留下隐患。司机们说,公司只是象征性地给个二三十块钱,补贴油费,没有任何奖励,哪有维护动力? (完)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