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营改增”四个月总体减税35亿元
核心提示:自去年9月实施“营改增”以来,北京市“营改增”工作成效初步显现,总体减税35亿元。据介绍,虽然试点行业的总体税负下降,但部分试点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税负有所增加。为有效平衡这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北京市对试点改革过程中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新华08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丁静、赵仁伟)自去年9月实施“营改增”以来,北京市四个月总体减税35亿元。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23日向媒体介绍,经过四个月的运转,北京市“营改增”工作成效初步显现,总体减税35亿元。
据介绍,截至2012年12月底,一共有18.4万户企业经确认之后纳入到试点改革的范围。“试点行业的总体税负是下降的,”韩杰说,“但是在试点改革过程中,由于经营规模不同、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部分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税负有所增加。”
据介绍,税负增加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增加约1.4%。为了有效平衡这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顺利推进试点改革,北京市对试点改革过程中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按照现行市、区(县)两级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扶持资金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分别负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俗称“营改增”,是我国“十二五”时期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2012年9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