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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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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4月01日09:14分类:动向

深圳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新华08网深圳3月31日电(记者赵瑞希)31日,深圳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房价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房价调控工作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促进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

深圳市调控细则提出,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依法严格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深圳市要求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细则还对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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