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难 电子商务呼唤法制化环境(2)
--电子商务呼唤法制化环境 政、企、消费者须三管齐下
许多消费者和专家表示,网络购物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当务之急是从立法角度出台服务规范和投诉处理办法,由于网购还涉及到政府、行业、消费者自身等多个层面,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网购维权宣传也非常必要。
“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在网络交易中仍然适用,这是原则性法律,但可以增加网购的细则,考虑线上纠纷的特殊性,灵活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细化,包括交易记录至少要保留一定期限等内容。另外,商务部正在修订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希望能在这项条例中对网购维权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
一些专家认为,由于网购后期维权难度大,加强前期预防非常关键,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引起重视,开设比较通畅的渠道,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消费者。
加大运营商连带责任,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源头治理的良策之一。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认为,既然商家是借用运营商平台完成交易,平台应该考虑到网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贴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交易安全。而现在很多运营商平台本身就在钻空子和推卸责任。“例如个人网店给运营商平台交纳的保证金,一般是1000元,而消费者有时购买的商品达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保证金完全不能满足需求。在这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定标准,不能任由企业自行制定。”
一些个人网购店铺的店主表示,要想减少网络销售纠纷,消费者自身应该加强网购安全和法律意识,在网购过程中及时保存证据,应考察卖家身份交易记录,做好防范,要挑选能给发票的店铺并留存。张延来认为,网络经济有着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交易纠纷的事前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建议政府或法律授权建立权威中立的信誉评价机构,由它建立信誉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信誉查询,这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警诫作用。
[责任编辑:王钦炜]
















